永安期货IPO保荐人为财通证券,控股股东信披不一致遭证监会问询,否认财通证券为控股股东实则近四成董监高来自财通证券

9月9日,证监会发布公告显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期货”)等首发事项审核通过,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人为中信建投和财通证券,或将成为A股继南华期货、瑞达期货后第3家上市期货公司。

据永安期货招股书披露,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含本数);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后的总股本不低于约14.56亿股。

永安期货官网介绍,其成立于1992年9月,是一家国有控股的专业期货公司,注册资本13.1亿元,并于2015年10月28日在新三板挂牌,法人为葛国栋。业务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永安期货2021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报告显示,永安期货上半年实现营收166.85亿元,同比增长50.38%;实现净利润7.4亿元,同比增长80.24%。截止报告期末,永安期货的净资本为23.80亿元,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为226%,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32%。

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全国149家期货公司实现营收223.32亿元,同比增长57.8%;实现净利润60.92亿元,同比增长81.38%。按此计算,永安期货一家的净利润占据整个期货行业的约八分之一。在市值方面,截至上半年,永安期货以397.85亿元的市值居于新三板第一位。

2018年至2020年,永安期货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是157.64亿元、227.58亿元和254.69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8.72亿元、10.01亿元和11.46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92%、15.37%和15.49%。

2020年5月27日,永安期货进入IPO的辅导阶段,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股份。至今年1月15日,永安期货及相关中介机构已组织完成反馈意见回复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今年7月1日,永安期货完成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

根据审核结果公告,证监会就其控股股东、交易所减收手续费收入、基差贸易业务、关联交易等四项问题提出询问。

证监会指出,永安期货自2016年1月开始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均认定财通证券为控股股东。此后永安期货又发布公告表示,其自2016年1月起无控股股东。对此,证监会要求永安期货解释信息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被监管部门给予处分或处罚的可能;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的依据是否充分。

值得一提的是,据永安期货招股书显示,财通证券对永安期货持股33.54%,永安期货的董事长方铁道及5名董监高均有财通证券相关背景,占除独立董事外高管层近4成。

此外,证监会要求永安期货说明,期货交易所减收手续费的具体政策及可持续性;此类收入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交易所减收手续费政策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等。

证监会并要求说明,报告期内基差贸易业务实现的综合盈利情况,基差贸易收入利润率是否合理,与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等。

永安期货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部分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高。证监会要求说明向关联方购买的金融产品金额及收益占全部金融产品投资的比例情况;部分关联交易(如购买及代销金融产品、财通证券提供IB业务等)占同类交易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财通证券共持有永安期货4.4亿股,占其总股本的33.54%,为永安期货第一大股东,浙江产业基金、浙江东方金控分别持股26.72%和12.7%,浙江金控和浙江经投均持股10.59%。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界面披露,为规避此项规定,永安期货解除了与第二大股东的一致行动协议。2015年12月初,永安期货和财通证券、浙江产业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19年4月,财通证券与浙江产业基金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2020年10月23日,双方解除协议。

证监会在审核中提出,请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就财通证券与浙江产业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又解除协议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