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资本市场翻身扩张,东鹏能如愿吗?

这些年,东鹏发展虽快,但一直被看作红牛模仿者。在红牛深陷“商标之争”漩涡的节点上,东鹏特饮抓紧接机遇登陆资本市场,野心不言而喻。

文|鳌头财经 曹伟  

被看作红牛模仿者,销售额却不及红牛四分之一,东鹏特饮显然不甘心。

近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招股意向书与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欲借助资本市场翻身,加速扩张步伐。

A股将诞生“功能饮料第一股”

文件显示,东鹏饮料此次拟在上交所上市,公开发行股票4001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发行价格为46.27元/股,募资约17.32亿元,股票代码为605499,预计发行日期为5月17日。

如果一切顺利,这家总部位于深圳的公司很快就要成为A股的“功能饮料第一股”了。

作为国产功能饮料销售量最大的品牌企业,东鹏饮料近年来发展迅猛。本次更新的招股书显示,2017年-2020年,东鹏饮料营收分别为28.43亿元、30.37亿元、42.08亿元、49.59亿元。

2021年1-3月,东鹏饮料实现营业收入17.11亿元,同比增长83.37%;实现归母净利润3.4亿元,同比增长122.52%。

其中,能量饮料作为东鹏饮料的主导产品,2018-2020年度分别贡献收入28.85亿元、40.03亿元及46.55亿元,占东鹏饮料总收入的94.99%、95.11%及93.88%。过度依赖单一产品的问题显然易见。

这些年,东鹏发展虽快,但一直被看作红牛模仿者。在红牛深陷“商标之争”漩涡的节点上,东鹏特饮抓紧接机遇登陆资本市场,野心不言而喻。

对比2020年华彬经营的中国红牛的销售额达到228.15亿元,同比增长约5亿元。东鹏增速再快,体量却不到对方四分之一。

仅靠功能性饮料这一大单品,东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相反,过度依赖单一产品在任何行业都存在较大风险。

东鹏也在招股书中提示称,短期公司存在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

如果能量饮料行业市场环境出现恶化、消费者偏好发生改变以及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陆续推出植物饮料,以及乳味饮料等其他系列产品,但整体销售规模占比较低,不足5%。

与此同时,东鹏饮料销售区域的高度集中造成其销售“南强北弱”。根据招股书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广东地区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1.10%、60.12%和55.74%。

东鹏饮料在招股书中坦诚,相对单一的产品结构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对能量饮料的销售依赖程度较高,虽然公司近年来推出其他系列产品,但整体销售规模较小。如果消费者偏好发生改变,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上市,对于东鹏而言,实则是能否翻身的一次大考。

净利润同比增速断崖式下滑

就在上周,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林木勤等该公司管理层以及保荐机构代表人出席了首次举行的网上路演,在3个小时的网上交流中回应了众多外界的提问,谈到了产品拓展、区域扩张策略,以及最新的募资用途等。

此次募资用途的项目包括:生产基地建设、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信息化升级建设、研发中心建设、总部大楼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约17.32亿元。

其中,3.7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占募资总金额的21.42%。此举也折射出东鹏发展的核心问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鹏饮料近年来的业绩增长并非产品过硬,而是广告“砸”出来的。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东鹏饮料销售费用分别为9.69亿元,9.84亿元和10.40亿元,费用率分别为31.92%,23.37%和20.98%。

2018年至2020年,东鹏饮料宣传推广费用分别为5.43亿元、4.30亿元及4.07亿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东鹏饮料用于研发的费用,占比不足1%。2018年至2020年,东鹏饮料研发费用仅有0.22亿元、0.28亿元和0.36亿元,仅占总营收的0.72%、0.67%和0.72%,仅为销售费用的2.27%、2.85%、3.46%。

重销售轻研发中的态度,决定了其产品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地位。

东鹏特饮不得不采取降价保份额策略。从原本售价6元/罐的东鹏特饮已经降至3.5元/罐,东鹏特饮单价不升反降,企业净利润2018年至2020年虽保持快速增长为2.16亿元、5.71亿元、8.12亿元,但同比增速却呈现放缓为136%、42%。

曾有经销商坦言,东鹏特饮制定了较高的全年销售任务,经销商很难拿到任务返点,经营压力并未因降价而有所缓解,反而是零售利润出现缩水。显然,降价策略还让经销商受了伤。

根据招股书显示,东鹏饮料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销售收入也主要来源于经销商。

数据显示,2018年-2020年,经销收入的占比分别为97.57%、97.30%、97.38%。并且,从天眼查资料显示,东鹏重要经销商“间接入股”了公司。

此前,证监会发审委会也提出询问,因东鹏饮料经销商每年增加与减少数量均较多,要求其说明经销商队伍是否稳定、新增经销商速度的可持续性。

同时,要求东鹏饮料说明,东鹏饮料与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通过入股方式扩大销售规模、存在利益输送行为等。

上市并不意味着翻盘,对于东鹏而言,如何顺利解决上述考验,将会是未来长期发展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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