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郭树清: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集中长期资金探索跨周期投资

郭树清指出,养老金融改革发展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另一方面是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

10月21日,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面对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中国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严守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并表示,将按照刘鹤副总理刚才致辞中提出的要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重塑金融发展新优势。

对此,郭树清提出四点意见,主要包含增强金融普惠性、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推进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等。其中,第二条意见主要关于第三支柱在养老中的效用,郭树清认为应发挥金融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集中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模式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

全面增强金融的普惠性,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郭树清指出,我国基本金融服务已覆盖99%的人口,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达96.6%。三分之二的中小微企业,数以千万计的个体工商户和普通农户,都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政府出资或补助的各种医疗和健康保险已经覆盖全部城乡居民。但我们并不能就此满足,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与金融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实现金融的普惠性目标还需要做许多工作。

必须坚定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发展大型超大型金融企业,也要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既要有综合经营的一站式机构,也要有特色化的专业机构。不同类型的金融主体坚守定位,取长补短,相互竞合,共同构筑茂盛的金融森林。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抓紧数字化转型,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提高我们服务大众的本领。

同时,深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改革仍然十分紧迫。我们必须正视已经暴露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惩治贪腐分子,尽最大可能挽回国家和人民的损失。无论大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商行、农信社、信托公司和租赁公司,都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选配忠诚、专业、廉洁、务实的高管人员。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监管,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领域。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通过科技赋能,降低服务成本,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均等占有金融资源,享有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这些目标,从根本上都符合为股权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的需要。

金融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做好财富管理,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人民群众财富的长期保值增值。防止风险外溢,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增进社会福利。在防灾救灾、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也要主动作为,发挥表率作用。

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缓解养老保险支出压力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在内的养老保障“三个支柱”。第一支柱已覆盖近10亿城乡居民,但第二支柱却规模很小,第三支柱长期处于起步阶段。与许多国家相比,第三支柱发展较为缓慢,占比过低,对养老的支撑明显不足。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发展第三支柱已经十分迫切。金融业可以,也应该能发挥重要作用。

发挥金融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同时,也可集中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投资模式,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重要力量,从根本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基础建设和科技创新的资金需要。当前我国居民金融总资产已达到160万亿元,其中90多万亿元为银行存款,而且绝大多数低于一年期限。可转换为终身养老财务资源的金融资产,规模十分庞大,优势非常明显。

近年来,我们会同相关部委和金融企业,对养老金融改革发展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形成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另一方面是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等。我们将选择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先行参与,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正反两方面经验,探索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路子。

推进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金融市场制度安排

开放合作是实现金融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封闭环境下不可能培育出真正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党的十九大以来,金融领域先后推出50多项开放措施,大幅放宽金融业外资股比限制,扩大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目前,这些政策已逐步落地见效,并形成了一批示范性实例。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和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等先后获准设立。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时期,金融对外开放步伐也没有一刻停止。

下一步,我们将在坚守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前提下,坚定不移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持续优化金融市场制度安排,深化国际经济金融合作,在扩大开放中持续提升金融体系竞争力。我们欢迎拥有良好市场声誉和信用记录,特别是在风险管控、养老金管理、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健康保险等方面具有特色和专长的外资机构进入中国,激发市场活力。我们也支持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在东道国依法合规发展业务。

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做好前瞻性部署和安排

金融与科技始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当今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为代表的科技变革已在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与此同时,金融也通过信贷市场资本市场扶持和壮大科技企业发展,金融行业率先广泛应用科技成果本身就成为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我们的一些银行和保险公司,已经兴办起颇有影响力的科技企业。

我国金融科技应用在许多方面已处于世界前列。移动支付、电子清算、网上银行、数字信贷飞速发展。譬如,目前银行业离柜交易率已接近90%。

我们将继续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优化客户服务体验,提升服务效率。密切关注和评估科技革命对金融业的影响趋势,并做好前瞻性部署安排。在监管方面也要加大科技运用,提升监管效能。当然,金融科技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寡头垄断等风险挑战,确保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此外,北京作为首都,地位特殊。金融行业一定要全力以赴支持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支持北京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北京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开放平台。(蓝鲸保险 雷赛兰 leisaila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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