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起萧墙,重庆啤酒被联营公司告上法庭

因合同纠纷,重庆啤酒参股子公司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将重庆啤酒及其控股股东嘉士伯等共7家关联公司告上法庭,涉及金额或高达6.39亿元。

正值重庆啤酒(600132.SH)资产重组的敏感时节,却被自己人插了一刀。

近日,因合同纠纷,重庆啤酒参股子公司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将重庆啤酒及其控股股东嘉士伯等共7家关联公司告上法庭,涉及金额或高达6.39亿元。

据公告披露,1992年,原告前身重庆金星啤酒厂与被告之一上市公司前身重庆啤酒厂签订《联合协议书》,开展啤酒包销合作。2009年,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签订了为期20年的包销协议,约定包销期间仅允许原告生产“山城”品牌啤酒,且生产的全部啤酒均应交由上市公司包销。自2011年起,重庆啤酒存在诸多违约行为,且重庆啤酒与其他被告,采取委托加工、授权生产、外购酒在重庆区域销售、品牌调整及推广等多种关联交易行为,挤占“山城”啤酒的市场份额,损害重庆嘉威的利益。2015年至2016年间,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陆续签订了多份文件,重庆嘉威有条件地同意不追究重庆啤酒此前的违约责任并作出让利。但2017年至今,重庆啤酒及其下属分公司等扩大关联交易,损害重庆嘉威利益。

因此,重庆嘉威提出多条诉讼请求,其中包括要求重庆啤酒赔偿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未履行《包销协议》确定的最低包销数量及包销价格造成的损失及利息;赔偿因“2014年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九厂生产的啤酒在重庆销售”造成的损失及利息;重庆啤酒和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因“釆购嘉士伯品牌、乐堡品牌啤酒在重庆区域销售”造成的损失暂计人民币等等,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6.39亿元。

据了解,重庆啤酒控股子公司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嘉威33.00%股权,即重庆嘉威属于重庆啤酒的联营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对于上述包销协议,重庆啤酒与重庆嘉威曾对于有关价格条款的履行情况及包销啤酒的累计量差存在疑议,因此在2016年12月,双方进行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内容中包括了调整包销协议约定的销量及净酒水收入的计算方式,以及明确对量差和价差的解决方式,其中还包括特别价差补偿。

但是从重庆嘉威的后续动作来看,显然补充协议并未能弥合双方的裂痕。

重庆啤酒在公告中称,公司已按照涉案《包销协议》及其他各项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将积极准备应诉,主张公司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据此,公司预计本次公告的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具体影响。

目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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