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因中钰科技虚增利润收警示函,IPO进程已“停滞”许久再添变数

9月28日晚间,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9月28日晚间,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万联证券作为中钰科技时任主办券商,在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持续督导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公司认真核查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具体来看,中钰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2015年,中钰科技通过虚构20份与国网省属分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及16份对应的采购合同,虚构业务收入7036.71万元,虚构成本4645.93万元,导致2015年度财务报告虚增利润2390.7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7%。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中钰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玉实际控制、并由叶某云代持股权的深圳东禾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禾微”)、北京清大华康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大华康”)发生直接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共98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50亿元,占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期末净资产的185.40%。2016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东禾微、清大华康发生直接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共32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30亿元,占公司2016年半年报披露期末净资产的67.18%。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钰科技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

据了解,万联证券于2001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注册资本59.54亿元,控股股东为广州金控。

年报显示,2016到2018年万联证券的营收分别为11.45亿元、11.02亿元和11.09亿元,而净利润则从2016年的3.15亿元下降至2017年的3.11亿元,2018年更是同比下滑近2成至2.5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万联证券于2019年6月递交上市申请,正式踏上IPO之路。

今年4月17日,万联证券收到了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证监会就万联证券规范性、信息披露以及财务会计资料相关三方面内容,提出了32个问题,涉及万联证券的股权、关联交易、扣非净利润下滑以及经纪、投行、资管、自营、信用等主要业务的情况。

不过截至目前,暂没有进一步进展。(蓝鲸资本 金磊 jinlei@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