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排1000万元补贴院线,加快电影电视审批节奏

意见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象山影视城等重点影视基地的扶持。

2月26日,浙江省委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推动文化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提出16条具体措施,全力支持文化企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包括,安排1000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业的电影院、线予以适当补贴,加大对防疫抗疫主题优秀电影作品宣传发行的扶持力度。对因疫情防控暂缓创作生产的重点电影、电视剧和网络视听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大培育扶持,加快审批节奏,确保如期上映、播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象山影视城等重点影视基地的扶持。

(来源:浙江发布 原标题:16条措施!浙江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推动文化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