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医保将负担疑似患者诊疗费用,动态调整报销范围

文件明确指出,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确保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

1月27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健委在前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基础上,补充通知有关事项。

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另外,文件明确指出确保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要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同时,医保报销会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各地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