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药”三宗罪

医药企业在赚钱的同时应该严守底线,以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来获得商业利益属于不道德行为,也是在自伤元气,最后落个“社会责任重于泰山,轻于‘鸿茅’”的口实。

投稿来源:商界杂志

医药企业与生命紧密联系,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应该把保护消费者健康作为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履行社会责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019年,12月21日,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夸大产品疗效,陷入过“毒酒”风波的鸿茅药酒,竟然被中国中药协会评选为“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其副总裁荣获“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

消息一出,一片哗然,消费者表示疑惑,中药协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紧接着中药协便以“不要盯着人家的过去不放”“我们有我们的标准,不能公开”等借口搪塞媒体和消费者,并没有把评奖标准公之于众。

打脸来得太迅速,5天后,中药协突然道歉,称因把关不严,决定撤销本次表彰,纠正错误。虽然中药协最终致歉的表态,值得称赞。但是,道歉有用的话,中国近170万名警察岂不是要面临失业的风险?

近年来,多个头顶“百年历史传承”光环的中华“神药”,用铺天盖地的广告营销方式,捕获了不少中老年人的心。鸿茅药酒、益安宁丸、补肺丸、舒筋健腰丸……其本身的药效并不符合广告宣传的药效,夸张程度简直深不见底。

世上无“神药”,企业社会责任重于泰山和轻于“鸿茅”之间存在着三宗罪的距离。

一宗罪:虚假广告洗脑消费者

益安宁丸、补肺丸、舒筋健腰丸、莎普爱思等与鸿茅药酒同属医药广告界“七大天王”,简称医药界的“大忽悠”。

《商界》记者向医生咨询发现,心脏病的种类很多,医治不能一概而论,况且大部分心脏病只能控制,很难治愈,药物治疗大多都是缓减症状,更不用说能够治愈了。

可是益安宁丸曾经竟然宣称“治疗心脏病10天就见效”,还获得过国家重要发明专利。其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内容多处违法。早在2005年就被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过广告违法。2010年被撤广告文号后还在违法宣传,曾在江苏、广东多地遭到停售。

补肺丸曾号称“治肺30年不如补肺30天”,其实,补肺丸属于中成药,目前医院里真正治疗肺病的,大部分是西药。对于中成药来说,起到特别明显作用的药物并不多见。那么补肺丸主打的“治肺30年不如补肺30天”根本站不住脚。

在2013年补肺丸就陷入打假风波,被质疑只是走江湖的“大力丸”,2014年就因夸大宣传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处罚,2018年被广东省食药监督部门通报广告违法。

“腰间盘突出专用药、快治腰突不复发,3天快速止痛,3阶段全面康复。”这是舒筋健腰丸曾引以为豪的广告。是不是迎面扑来一股熟悉感?2007年至今,舒筋健腰丸广告多次因虚假宣传被各地执法机关查处。

莎普爱思曾打出“得了白内障,就用莎普爱思”的旗号,诱导老年人得了白内障不去就医,滴莎普爱思的滴眼液就能有效治疗白内障。

其实,国家卫计委旗下的中国防盲治盲网曾介绍:不论何种白内障,手术治疗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或阻止白内障的发展。

质疑出现后,对莎普爱思的一系列监督和整改要求随之而来,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其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评价。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新型专利全部无效。

如果莎普爱思真的能治疗白内障,拿诺贝尔奖是没问题的。

而最近的主角鸿茅药酒的广告也是多次违规,10多年来,鸿茅药酒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次数十次,被多家媒体曾公开批评,仍屡禁不止。

大多数的消费者对病理知识的掌握比较薄弱,尽管这些广告语听起来不可思议,还是会影响他们对疾病的认知能力。

二宗罪:“包治百病”论摧毁消费者的正确认知

鸿茅药酒的副总裁鲍东奇在获奖发布会上称:“国家以及全国各省的历年飞行检查、产品抽验中,鸿茅药酒始终保持着完全合格的记录”。使用的这些精妙的话术,在现在看来显得异常讽刺。

2630次,鸿茅药酒违法次数有2630次,被鲍东奇说出来就变成“始终保持着完全合格的记录”,有些企业不要脸起来让别的企业都脸红。

另外,从官网上可以看到鸿茅药酒属于甲类非处方药。平时我们看到的OTC标识有两种颜色,一种是红色,另一种是绿色,红色就是甲类非处方药,绿色是乙类非处方药。两者的区别在于: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

在益安宁丸、补肺丸、舒筋健腰丸、莎普爱思等的官网上能看到,其均属于甲类非处方药。这类药物,对于面向消费者的广告是有严格要求的,如果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就得承担广告违法通报甚至是停售的风险。

2015年新《广告法》明确要求任何人都不得代言药品广告,而鸿茅药酒的明星代言广告却还能获得批文。

令人震惊的是,莎普爱思靠虚假宣传,利用老年人不愿动手术的心理卖药,竟然能发展成为总市值达27.68亿元的上市公司。

201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过后,莎普爱思一路“高歌猛进”,2016 年一年就卖出了 2800 万支滴眼液,年销售额 7.5 亿元,从此坐上“神药”的宝座。

莎普爱思的神话是用巨额的广告费用支撑起来的。2014到2018年,该公司广告费合计高达10亿元。与之相反的是,其研发费用不足2亿元。

观察莎普爱思近几年的年报可以发现2016年和2017年,莎普爱思的广告宣传费用分别是2.6亿元、2.7亿元;药物研发费用分别是 2900万元、2900万元。可以看出这家医药公司的广告宣传费用是药物研发费用的近10倍。

此外,仅在2019年11月,养无极补肺丸就在全国28个城市76个频道投放广告。广告时长387254秒,投放广告18847次。

“神药”们的“包治百病”论,对病人进行密集式洗脑,摧毁他们对疾病的正确认知,这对整个医药行业来说就像是难以摘除的顽固“毒瘤”。

三宗罪:导致行业乱象

虚假宣传药效不仅会耽误病人的最佳治疗时期,还将导致整个医药行业乱象丛生。

作为行业协会,中药协会担负着促进中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任,需要对行业竞争、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具有企业无可比拟的公信力。一个鸿茅药酒的表彰被撤销,以后还会有千千万万个“鸿茅药酒”站出来,那么在面对消费者的质疑时,是不是应该把评选标准公之于众呢?

显而易见,中药协这次的行为明显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遇到过一名病人,由于被广告洗脑,相信滴眼药水能够治疗白内障,不愿意去医院进行手术。结果滴到白内障都过熟了,引来青光眼和葡萄膜炎。本来10分钟的手术就可以解决的病情,让病人错过最佳治疗时期,不仅牺牲了长时间的生活质量,而且在最终不可避免进行手术时,还增加了手术风险。

病人直言:“我点了一年还是瞎了,真是害死人啊!”

莎普爱思已经成功登上全国近 40000 名眼科医生“最痛恨的药物”榜单。

一位腰间盘突出腰椎管狭窄的病人,向医生咨询舒筋健腰丸的疗效时,表示自己不想承担手术风险,经朋友介绍购买了舒筋健腰丸。而这个药并不是医院开具的,所以想知道吃了到底能不能治疗病情,最后医生还是建议她进行手术治疗。

尽管备受争议,陷入舆论风波,“神药”们却表现得丝毫不受影响,发挥出为广大人名群众服务的精神。经常会在距大医院门口100米的距离看到,兜售鸿茅药酒、补肺丸等的摊位,面前是一群中老年人、还有坐轮椅的患者,全神贯注地听着几个营销人员大谈“养生经”。医院不是执法部门,根本无可奈何。

人命至重,贵比千金。医药企业在赚钱的同时应该严守底线,以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来获得商业利益属于不道德行为,也是在自伤元气,最后落个“社会责任重于泰山,轻于‘鸿茅’”的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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