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

8月13日,茅台集团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

茅台集团在声明中表示,“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十多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茅台集团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茅台集团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茅台也在上述声明中表示,将继续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与广大兄弟企业和衷共济、同心携手,尽心尽力维护好白酒行业来之不易的竞合发展生态,维护好数代茅台人铸就的良好发展局面,努力推动白酒行业不断向好。

据了解,茅台对于“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多年。今年5月,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茅台方面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 ,复审决定“不予注册”。

7月,茅台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商评委,要求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不仅如此,茅台还顺带起诉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已有部分酒企收到应诉通知书并将会应诉。此事一经报道后,便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旦茅台将“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或对于业内其它企业造成影响,不利于行业发展。此次茅台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这也意味着,延续十多年的“国酒茅台”案终于告一段落。

山东温河王酒业集团总经理肖竹青也指出,今日茅台撤诉,代表茅台开始顾及行业骨干企业的影响。此外,中国酒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强化所有白酒强势品牌的敬畏意识,敬畏国家法律法规,敬畏行业规则,敬重公众利益。 (蓝鲸产经 朱欣悦zhuxinyue@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