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转型艰难股价暴跌,富立财富近5亿投资或已腰斩

私募富立财富5亿举牌上市公司“新大洲A”被套2亿多,还因违规被罚66万。

7月20日,“新大洲A”发布公告,其第二大股东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的代表人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家名为富立财富的私募基金于2017年8月14至8月31日期间,通过多笔大宗交易,以均价8.03元买入“新大洲A”6619万股股票,持股占比达到7.61%。

从2017年8月“新大洲A”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可以看出,富立财富增持“新大洲A”,主要是基于对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及其未来发展牛肉产业的认同,看好上市公司在牛肉产业以海外牛源开拓为主的经营模式和后续产业规划,看好中国食品消费结构变化对牛肉的需求增长。

其实,原先新大洲原来的主营是摩托车业务,与牛肉并没有任何关系。从2017年上半年开始,新大洲逐渐将摩托车产业剥离,向牛肉产业转型发展,并启动海外牛业资产的收购。但新大洲的转型却并不顺利,业绩没有显著起色,原先的核心资产又被剥离出,公司股价在2017年下半年持续走低。投资者们也纷纷质疑新大洲“在没有新的利润来源的情况下,低价出售最核心的占公司利润八成的摩托车业务,让公司釜底抽薪立马失血”。

2018年上半年A股行情震荡,小盘股抗压能力较弱,自然无法幸免于难。同时,新大洲A的产业转型也没有实质起色,跌势更是无法挽回。

去年8月富立财富以平均价格8.03元买入的6199万股,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不断亏损。截至7月20日,“新大洲A”收于3.82元,股价腰斩.由于至今没有看到富立财富的减持公告,这意味着如果按照6199万股计算,富立财富的账面浮亏已经高达2.61亿元。

浮亏2个多亿,可是,事情还没完。近日,因为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并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违法增持股票,机构及其直接负责人被处以66万元的罚款。证监会此时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对富立财富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那么,富立财富到底做了什么呢?

根据海南证监局公布的信息,富立财富旗下的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成立于2017年6月2日。同年7月底,富立财富决定使用澜沧江十四号买入上市公司“新大洲A”的股票,并从8月14日至8月31日间,先后通过9次大宗交易,动用近4.98亿元买入了“新大洲A”6199万股。

就在这9笔交易发生期间,富立财富触发了持股比例超过5%,须在三天向证监会、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的机制。然而,富立财富的实际操作却显得非常业余。

首先,在8月25日,完成了800万股股票受让之后,富立财富持有“新大洲A”股份占总股本变更为4.83%时,它做了一次提前公告——通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书》,该公告称富立财富拟通过大宗交易受让500万股“新大洲A”。实施后,富立财富将持有占总股本5.44%的“新大洲A”股份,成为新大洲持股5%以上的股东。8月30日,富立财富与新大洲之间果然进行了一笔500万股的大宗交易。问题就发生在,富立财富完成这笔交易,持股比例真正超过5%后,却没有在3天内向证监会和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也没有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违规的问题还没有到此结束。根据《证券法》规定,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票达5%时要在3日内公告,而且在此期间不能在买卖。但富立财富非但没有公告,澜沧江十四号还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也就是8月30日、8月31日),通过3笔大宗交易,继续增持“新大洲A”。截至8月31日,澜沧江十四号累计增持股份已经占“新大洲A”已发行股份的7.61%。

总结富立财富的这次操作,就是在举牌(持股比例超过5%)之前先公告了,但举牌以后没有及时公告的同时,而且还继续违规增持,最后被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

事后,富立财富称,自己对法规字面理解出现偏差,致使出现在尚未持股到5%时提前公告了,但是举牌后却没有披露信息的“尴尬”情况。公司将加强对法规的学习,并向新大洲的投资者致歉。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信息,富立财富名下共有16只私募基金产品,其中10只仍在运作,5只已经提前清算,1只延期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