镭驰金融涉非吸40亿,13人被逮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20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杨浦检察”发布公告,称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20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杨浦检察”发布公告,称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公告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唐某某自2012年起先后成立镭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镭驰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镭驰”系公司,由镭驰金融先后开发“企易贷”“普交所”等网络借贷平台,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40余亿元。

2017年8月,镭驰金融旗下网贷平台普交所发布公告,称自8月15日起停止所有网贷业务。同时公布兑付方案,单个用户每个工作日提现上限金额仅10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镭驰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勇。其名下关联公司多达40家,且多家带有“镭驰”或“镭”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