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拟扣除住房租金等专项费用,首套房将迎重大利好?

草案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草案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据了解,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的个税修订将税法与个人房贷利息、租金等紧密结合在一起。据悉,此前,以往个税的税前减除项中仅有社会保险类和住房公积金两项,而此次个税的修订案中加入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四项税前减除项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政策中不明确的一点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是不是包含在5000以内,还是额外扣除。如果可以在5000免税额以上,抵扣贷款利息,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将是非常大的刺激。”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房产专家杨红旭表示,这将是首套房的重大利好!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这是一个重大进步。但没看到细则,估计只有首套(或惟一自住房)房贷利息才能享受扣除。这对于大城市的年轻房奴与中产家庭来说,会节省一大笔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