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已播的广播电视节目未付报酬的按规定应当支付

安徽新规:对于已播的广播电视节目未支付报酬的按规定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29日,安徽省版权局下发《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各广播电视台制作和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版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广播电视台对本单位制作、播出的节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厘清版权归属关系,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或未支付报酬的,应立即停止制作和播出。对于已经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或未支付报酬的,应积极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通知》还要求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做好属地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版权的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宣传版权管理的法律知识,及时受理权利人和群众举报,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处情况,要对辖区内市、县广播电视台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震慑版权侵权违法行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省版权局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自查和检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全文:

安徽省版权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版权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委员会)、安徽广播电视台:

近年来,我省各广播电视台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制作、播放了一系列两个效益俱佳的广播电视节目,极大丰富了全省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版权宣传和监管,为维护公正、有序的版权环境,做了大量卓有功效的工作。但是,仍有部分广播电视台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或未支付报酬播放他人作品,或未经许可转播、录制、复制其他广播电视台的广播、电视节目,扰乱了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版权秩序。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节目版权管理,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打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决定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著作权法》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的规定,主要检查各广播电视台是否未经授权或者未支付报酬使用他人作品;是否未经授权或者未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录音录像制品以及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否未经许可或未支付报酬转播、录制、复制其他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

二、工作安排

1.广播电视台自查。各广播电视台对本单位2016年1月1日以来制作、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检查,厘清版权归属关系。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或未支付报酬的,要立即停止制作和播出,按《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权利人授权或支付报酬后方可继续制作和播出。对于已经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或未支付报酬的,应积极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权利人支付报酬。自查情况于4月1日前报所在地版权管理部门。

2.版权管理部门检查。各市、县版权管理部门要在5月底以前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播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坚决杜绝侵权播放行为。县级版权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广播电视台的检查情况要在7月底前报送市级版权管理部门,市级版权管理部门将本辖区内检查总体情况汇总,8月底前书面报送省版权局。

3.省版权局抽查。省版权局根据各市检查总体情况、日常管理和有关权利人及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情况,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查、技术监测等方式,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著作权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处。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强化管理责任。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版权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正、健康、有序的广播电视播出节目版权秩序。

2.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在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广播电视台版权违法行为,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决不允许有法不依、姑息迁就,甚至搞地方保护。情节轻微的,要责令整改,纠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查处的案件,要做到及时报送和公开案件信息。

3.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开展好相关宣传活动,及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大力宣传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版权管理的法律知识,及时受理权利人和群众举报,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处情况,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震慑版权侵权违法行为。

各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务必按规定时间要求将检查情况报送到:合肥市桐城南路355号安徽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邮编:230022,联系人:汪闻敏,联系电话:0551-62850751(传真),邮箱:anhuibanquan@126.com。安徽广播电视台自查材料直接报送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