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增宝非集诈骗案进入执行阶段,曾引发行业热议资金托管安全性

警方追缴资金101.3万元 登记344名爱增宝领款人。易宝支付曾与其签署托管协议,被质疑需负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2016)沪0120刑初877号领款通知,爱增宝非法集资案344名登记受害者可进行领款,目前已经追缴的金额约101万。

领款通知中提到,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王睿杰虚构投资项目并以高额利息回报等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徐耀国、顾引明、朱玉芳、王久康、许国炎等不特定公众向“爱增宝”投资理财平台投资7121笔钱款,合计人民币1356万余元,被告人王睿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现案件已审理终结。

爱增宝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为张浩捷,于2015年4月起失联。当时爱增宝官网显示,其累计融资4.82亿元,投资人超过10万人。

该案曾引发关于资金托管安全性和法律责任的讨论,有投资人认为托管机构需付连带责任。爱增宝与易宝支付签订了托管协议,易宝支付曾回应称,签订协议后爱增宝一直没有将资金放入易宝支付托管账户里。2015年4月份,易宝支付发现爱增宝未正式资金账户托管前,在其网站就宣称在易宝支付进行资金账户托管且将协议放在网站上,易宝支付已多次警告未果,于2015年4月24日12点根据双方协议中停止了资金账户托管系统接入工作,同时停止了支付通道服务。爱增宝资金账户托管系统截止事发前一直未接入上线。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目前也存在已对接银行存管的平台暴雷。2017年11月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工作的通知》,根据2017年网贷整治办下发的监管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网贷机构被要求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