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规范债基投资,同业存单不得超过2成

证监会要求,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可以超配同业存单。

近日,证监会对部分基金公司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可以超配同业存单。

知情人士表示,所谓超配是指占基金资产20%以上。据了解,证监会在窗口指导中强调,同业存单不是债券,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法规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的要求虽可豁免,但并不意味着同业存单比例可以超过基金资产的20%。目前尚不清楚上述要求是否将杠杆比例考虑在内。

蓝鲸财经向多家基金公司求证了这一消息,截至发稿前已经得到了肯定回复。“证监会可能监控到近期有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大比例投资了同业存单,这违背了债券型基金设立的目的。”某公募人士向蓝鲸财经解释道。

但对于上述猜测,另一家基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大数据时代,在交易所对交易数据的实时监控下,基金公司很难搞小动作,所以不一定就是证监会发现了什么,可能只是为了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监管都是有节奏的,政府近几年一直在说防范金融风险,而最大的风险点就在银行。特别是从去年开始,国家对流动性的把控就很严格,而银行的同业存单正是流动性很强的品种,同业存单相互质押增加了整个市场的杠杆率。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有这个指导并不奇怪。”上述工作人员向蓝鲸财经补充道。

(蓝鲸财经 裴利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