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数上市银行无实际控制人,“举牌”城商行或在情理之中

各路资金潜伏银行板块,成为大股东并非易事。

受资产质量和息差的影响,银行股估值预期改善。今天,蓝鲸财经统计发现,多家上市银行并无实际控制人,而取得“控制权”的银行已瓜分殆尽。股东排位逐步争夺落定,监管层对股东资格准入的审核愈发严谨,城商行股权结构分散或成为资本敲门砖。

股份行参股瓜分殆尽

部分银行出现股权变动,成为市场各类资金追逐的焦点。目前来看上市银行股权趋于集中化,但多数银行并无实际控制人。多家银行的第一大股东都绝非控股股东,甚至不达“持股超过30%”相对控股股东的标准。

国有大行主要大股东是中央汇金公司和财政部持有。据蓝鲸财经统计,截至2017年6月,四大行中汇金和财政部合计持股均超过50%,并保持稳步增持的趋势。交通银行股权分布主要由财政部持股26.5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20.13%,社保基金持4.42%为主。

同样,汇金和财政部分别是农行第一、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40.03%和39.21%。农业银行在其2017年半年报中表述,“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没有变化,本行无实际控制人”。

而股份行的股权结构趋势为,集团公司持股银行比例高,且有较强的增持动力。

截至今年半年报显示,平安集团持有平安银行48.81%股份;中信集团持有中信银行65.37%;光大集团和汇金持股光大银行绝对优势显著,分别占比达到25.15%、21.96%。华夏前三大股东持股58.51%。

相对而言,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股权相对分散。招商局集团持有招商银行13.04%股份,为第二大股东,前三大股东占比41.76%。兴业银行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占比18.78%,证金公司占比3.58%,前十大股东合计占比49.99%。

众所周知,民生银行一向以股权分散、股东势力复杂、背景深厚闻名于资本市场。截至2017年6月30日,民生银行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91%,安邦人寿为第二大股东,占比6.49%,前5大股东持股39.56%。

“集团控股的银行,股权略集中,而股东力图保证自己的份额,仍有增持动力。较为分散的股份银行股权争夺激烈,可能取得控制权的银行已经分刮。目前,股东排位也逐步争夺落定,市场开始关注参股价值”。海通证券研报表示。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在2016年12月第一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年会上表示,银行股权不仅是股东的资产,更是银行的核心资本,股权管理若出现重大失误,可能在顷刻之间引发严重风险。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银行管理者,都应从维护金融稳定大局的角度对待股权管理工作。

城商行“先天不足”为最优选择

随着股份行银行参股瓜分殆尽,资本市场进一步关注城商行和农商行。

部分上市城商行股权结构的分散和复杂等“先天不足”问题,或许正是资金的第一块敲门砖。基于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考量,大型企业和保险公司也把目光对准盘子较小的城商行。

城商行股权相对分散,近几年股权未呈现集中化趋势。其中,宁波银行最集中,前三大股东占比43.99%。南京银行前三大股东占比33.47%,北京银行前三大股东占比32.36%。其他上市城商行持股亦是地方国资控股,但持股较为分散。

“城商行多为地方国资主导,对参股方态度可能松动。对国企、央企和外资的参股是比较接受的,但对于民企仍需观察。”另一券商人士告诉蓝鲸财经,“上市城商行做为优质资产,分散股权、让出大股东地位概率偏低。但整体而言,出资能力有限,上市银行二级市场买入是市场行为,且银行要补充资本,对于外来股东或许会放宽”。

另外,据蓝鲸财经统计,农行、交行、张家港行、吴江银行等15家银行均没有实际控制人。不过,上市公司股权分散或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司空见惯,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好坏也很难一概而论。

据《证券时报》报道,在一些较为成熟的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中,股权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已经成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且专业,内控制度完备健全且运行良好。公司的股权及控制权往往不会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而且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有着重要地位,作为全国性银行,机构设置遍布全国,已初具系统性特征,其股权分散造成的危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股东资格准入审核严谨

在政策上,供给侧改革带来国企的转势,去杠杆决心和措施显现成效。上半年25家上市银行合计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7746亿元,同比增长4.92%。银行不良率企稳、盈利能力多数回升等因素,也为资金追捧银行板块埋下伏笔。

银行板块今年来业绩有目共睹,招商银行A股涨幅达到50%,工商银行涨幅47%。银行股目前估值相对A股仍低,且估值仍大幅低于账面价值。在市场整体环境不佳的情况下,银行板块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多数研报认为,银行业资产质量企稳,息差边际改善的预期逐步显现。行业净利润增速改善确定性强,估值仍有上行空间。

各路资金潜伏银行板块,成为大股东并非易事。

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变更持有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需经银监会批准。对此,据蓝鲸财经了解,银行股权管理不单单是中国监管的重中之重,已然成为国际监管共识。《巴塞尔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明确提出,监管对银行主要股东进行身份确认,确认是否适合作为股东,并有权审查和拒绝股权转让的申请。

同时,银监会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东资质也有明确要求,如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由资金入股,变更持有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要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银监会对于银行投资者的股东资格审查非常谨慎,很多上市银行的较大股东虽然持股比例不低,却并没能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更无法成为董事会成员”。一大型券商人士对蓝鲸财经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