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主要功能是保障,谨防互联网平台保险高额回报

9月20日,保监会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要注意防范产品中的一些“忽悠”以及“鱼目混珠”的风险。

9月20日,保监会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互联网保险业务蓬勃发展,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 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要注意防范产品中的一些“忽悠”以及“鱼目混珠”的风险。

保监会指出,目前互联网平台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存在两类风险。

一类风险是产品宣传藏“忽悠”。目前互联网保险险种主要涉及电商类保险、旅行类保险、车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一些场景创新类产品如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保监会强调,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建议保险消费者先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保险保障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其次,在网上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所购保单的真实性。

据悉,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常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假借销售保险名义吸收资金、利用高额利息诱导消费者、伪造保险单证、印鉴等特点,最终目的在于大量吸收资金。

9月18日,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