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影业与支付宝订立支付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支付服务框架协议,集团旗下任何成员公司均可不时及根据其业务需要全权酌情要求支付宝提供支付服务。

昨日晚间,阿里影业(01060.HK)发布公告称,已与支付宝订立支付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7月9日,根据支付服务框架协议,本集团旗下任何成员公司均可不时及根据其业务需要全权酌情要求支付宝提供支付服务。

2016年全年及2017年上半年,阿里影业与支付宝间有关其他支付服务之实际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35万元及人民币40万元。

根据支付服务框架协议,支付宝就淘票票平台支付服务可收取之服务费须根据该等服务之实际用量及支付宝向其独立客户所收取服务费之相关标准费率,并采用适用于杭州晨熹(本公司经营淘票票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之折让率(以淘票票用户之预测服务用量为基准)计算。

2016年全年及2017年上半年,杭州晨熹与支付宝间之实际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300万元及人民币2400万元。

日前,阿里影业发布2017年中期业绩,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实现营收10.62亿元,去年同期为2.58亿元,同比增长313%,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4.85亿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为4.66亿元,亏损同比扩大4%。

收入增长主要受到互联网宣传发行分部推动。淘票票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后,现时已能够在向消费者提供票务服务的同时,向电影制作方提供宣传发行服务,双管齐下实现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