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引导保险业回归本源,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指出,各级保险行业协会要全面强化行业自律工作,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引导行业回归本源。

日前,2017全国保险行业协会座谈会顺利召开,在会上,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发表讲话,梁涛指出,各级保险行业协会要全面强化行业自律工作,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引导行业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努力成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

保险行业自律也是梁涛重点谈及的话题之一,一方面,行业自律是保险行业协会的核心主业,近年来,保监会逐步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在人身险、商业车险、资金运用等领域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梁涛同时强调,保险行业协会做好行业自律工作,首先要加强对自身的约束,加大内部规范化建设力度。

坚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做经济“减震器”社会“稳定器”

如今,保险行业发展猛进,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金融会议上,习总书记就从总揽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入分析了我国如今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式,梁涛对此指出,保险行业协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金融保险改革做好各项服务,健全市场规则,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引导行业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努力成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

梁涛指出,在保险行业处于风险防控的关键时期,保监会及时出台了“1+4”文件,明确了当前保险市场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筑牢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根基。

梁涛进一步表示,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应全力配合监管部门抓好系列文件的落实工作。在治理乱象和防风险工作中督促公司认真自查,严格落实监管规则和要求;在补短板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协助监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监管规则,织密制度网络;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引导公司做好保险扶贫、产品创新、投资项目对接等工作。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宣传工作力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要求,自查清理不合理的资格认证、收费,在重塑行业形象方面有所作为,推动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

此外,梁涛还强调,保险行业协会要认真研究未来发展问题,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自身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同时,明确发展定位,坚持市场化方向,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凸显在保险业中的独特价值,筑牢自我生存发展的根基。

突出发挥好行业自律功能,近年来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

梁涛表示,行业自律是保险行业协会的核心主业,近年来,保监会逐步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在人身险、商业车险、资金运用等领域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首先,协会发挥好自律职能,是深化保险业改革的重要一环。保监会近年来逐步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在人身险、商业车险、资金运用等领域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改革过程中,更需要保险行业协会发挥好自律作用,一方面作为改革重要的实施主体,协助监管部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厘定行业示范条款和基础费率,另一方面作为改革的承接主体,在制定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评估公司风险、填补监管空白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系统性改革工程中的重要一环。

其次,协会发挥好自律职能,是防控保险业风险的现实需求。行业协会作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司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影响和干预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而且在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内控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搭建社会监督平台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从从根本上强化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

此外,协会发挥好自律职能,是保险法赋予的核心职责。协会要珍惜法律赋予的神圣地位和职责,把行业自律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梁涛同时指出,行业协会发挥自律功能的重点领域。具体来看,第一,牵头制定发布行业示范条款,示范条款是设计保险产品、厘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也是行业自律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保监会相关部门指导下,中保协先后制定发布商车示范条款,地震巨灾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示范条款15个,并配合商车改革,组织开展了创新产品评估。下一步,要配合商业车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农业保险等工作推进,加强示范条款制定工作,推进风险研究平台建设,增强自律工作的职能。

第二,围绕保险业务操作和销售理赔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是行业自律的基础手段。近年来,结合商车改革、财产险备案类产品自主注册改革、巨灾保险、再保险等落地实施,中保协制定和发布了20多项行业操作细则和标准流程。接下来,要针对市场的一些乱象继续加强标准建设,建立起覆盖范围广、数量适度的标准体系,同时加强标准宣贯。各地方协会可以从中取其精华、因地制宜,建立起区域性的标准体系。

第三,促进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社会对保险业的偏见有一部分原因直接来源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下一步,针对营销员资格考试后人员大量增加但素质良莠不齐的问题,以及核保核赔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网络培训以及各类专题培训,推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中保协可以与各地行业协会做好联动,建立健全行业教育培训体系。

第四,做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的基本制度和重要手段。目前,按照信息披露工作要求,中保协官方网站对保险公司年度信息等17个项目、6400余条信息进行披露。同时,充分发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制定会员信用档案、建立会员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应用,充分发挥信息披露作为社会监督重要窗口的功能。

梁涛坦言,行业协会的自律工作领域很宽、形式多样,不限于上述几方面。总之,保险行业协会要通过持续不断的自律,大力提升会员规范发展意识,促使保险业成为一个讲标准、讲规范、讲品质、讲道德的行业,成为一个有尊严的行业,一个社会广泛认同的行业。

此外,梁涛表示,协会开展自律工作,需要在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需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符合行业协会的性质和特点。当前,需要注意自律要来源于行业的要求;自律不能搞成审批;自律不能乱设资格考试、资格证;不能以自律为名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梁涛表示,保险行业协会做好行业自律工作,首先要加强对自身的约束,加大内部规范化建设力度,真正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团组织。这是协会获得会员单位信任、树立工作权威性的重要基础。

梁涛表示,“律人先律己,自督胜他督”,作为行业性自律组织,协会本来就应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和约束;与其等着别人来监督,不如加强自我监督,自觉对照各项政策要求,查找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

去年以来,审计署对保监会的审计延伸到了社团组织,保监会党委对部分全国性保险社团组织也开展了巡视。从审计、巡视反馈的意见看,社团组织在内部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协会党建制度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加强;有的内部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尤其是决策程序和表决形式、费用收取和财务支出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薪酬管理制度不公开,人事管理不规范;有的职能发挥不平衡,自律职能有待加强,存在重收费、轻管理、弱服务的现象。

前段时间,民政部社团组织管理部门专程到保监会,就保险社团组织登记年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一是负责人备案不及时,部分社会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负责人变动或法人变更等重大事项,二是章程修订、延期换届等重要事项未提前一个月报民政部门审核;三是现职、离(退)休领导干部兼职人数较多,存在部分秘书长兼职和负责人超龄超届的问题。此外,针对涉企收费、乱设分支机构、评比表彰不规范、内部治理失灵等社团组织近年来出现的突出问题,民政部进一步强调了有关要求。

对此,梁涛表示,下一步,保险行业协会应重点强化四方面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目前,民政部在社团组织设立登记、年度检查以及评估工作中均有党建工作环节的重点审核,如评估中对于党建工作不力的不得评为4A以上等等。下一步,保险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保险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力度。各保险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尽快做到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全覆盖。

第二,严格人员、薪酬和财务管理。要完善协会工作人员招录、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将其纳入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决策事项,切实做到制度明确、程序规范、信息公开透明。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及国企负责人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收费问题方面,银行和保险业监管费已从7月1日起暂免征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对行业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社团组织整体要承担5亿元的减费额度。一行三会相关社团会员较多、会费较高,是收入大户,要承担主要的减费任务。目前,银行、基金、证券业协会均提出了5-6千万元的减费目标,全国性保险社团组织也提出了几百万元的减费目标。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也要认清形势,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把不该收取的会费取消,把过高的会费适当降下来。

第三,规范内部治理,落实民主机制。行业协会规范内部治理,落实民主机制,首先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章程中表述不清的,应进一步完善章程,明确相关事项的决策环节、程序、形式和授权方式等,并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其次是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议事表决程序和表决形式,不随意变更,不能剥夺会员的表决权,该无记名投票的还要无记名投票。最后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年度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接受捐赠情况、运行情况等。

第四,处理好与登记管理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的关系。今后,保监会将指导各地保监局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对保险社团组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相关方面的政策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地方保险行业协会面临脱钩问题。目前,保监会管理的全国性保险社团组织尚未脱钩,保监会下一步将统筹研究协会脱钩问题,会同民政部门以及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提出意见。但即便是脱钩之后,保险监管部门仍是业务指导单位,仍然履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