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怒斥国诚金融,回应称属于虚假信息

浙商银行发表回应称:“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存入我行的人民币500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仍在该公司风险保证金存管账户,且该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

今日,针对国诚金融发布的一则“浙商银行私自挪用风险保证金500万元”的公告,浙商银行发表回应称:“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存入我行的人民币500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仍在该公司风险保证金存管账户,且该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

国诚金融称,2016年12月23日,浙商银行主动找到公司,声称浙商银行通过技术手段,使得公司存管资金躲过法院的查封,投资人诉讼冻结的仅是账户额度,非保证金。为了防止同样事件再次发生,要求解除存管,将保证金尽快退回。同日,浙商银行与国诚金融签订《终止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我司应在2017年1月15日前结清全部的存管标,浙商银行将保证金退还至我司指定账户专用于投资人的兑付。我司结清存管标后,浙商银行却拒绝履行保证金的退还义务"。

同时,浙商银行也表示,国诚金融根据与该行签署的存管协议存入该行的人民币500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仍在该公司风险保证金存管账户,且该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后续,浙商银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银行P2P资金存管正在加速落地,不过银行对P2P资金存管也有自己的门槛,对相关风险保持警惕。浙商银行与国诚金融之间的“扯皮互撕”事件为投资者也敲响了一记警钟。

以下为浙商银行公告全文:

关于对国诚金融发布虚假信息公告的声明

2017年4月1日,上海国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诚金融”)发布公告,声称我行将其风险保证金“挪为他用”,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我行特此郑重声明:

我行作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严格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为客户提供充值、投资、放款、还款、提现等一站式专业服务。国诚金融根据与我行签署的存管协议存入我行的人民币500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仍在该公司风险保证金存管账户,且该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后续,我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对于国诚金融发布虚假言论的行为,我行保留追究其一切责任的权利。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