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消费金融违反规定被罚款3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渝银罚〔2017〕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罚款39万元。

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渝银罚〔2017〕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罚款39万元。

处罚信息截图

渝银罚〔2017〕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9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

公开资料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成立于2015年,由重庆百货、中关村科金、物美控股、重庆银行、阳光保险、浙江中国小商品城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