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等指责长沙交通电台违约独办橘洲音乐节,回应:合法承办

长沙广播电台称,作为历年承办单位之一,对2017年度“长沙橘洲音乐节”具有合法承办资格。

2月27日,潇湘晨报社发布一则声明,称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拟举办的2017户外音乐节以“长沙橘洲音乐节”的名义继续进行宣传招商活动,且在宣传广告中使用“长沙橘洲音乐节”等足以混淆服务提供者来源等字眼。此外,2016年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违反合同约定单独举办“长沙橘洲音乐节”,潇湘晨报社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正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声明指出,“长沙橘洲音乐节”是由潇湘晨报社、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FM106.1)、湖南中南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承办的大型户外音乐节。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长沙橘洲音乐节”由三方共同持有,三方均不得单独使用。

3月8日,微信公众号“长沙交通电台”发布回应称,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作为历年承办单位之一,对2017年度“长沙橘洲音乐节”具有合法承办资格。

以下为回应全文:

针对近日部分机构、公司恶意诋毁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企图阻挠“2017年度长沙橘洲音乐节”正常举办的行为,橘洲音乐节组委会联合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特声明如下:

一、“长沙橘洲音乐节系长沙市广播电视台(现长沙市广播电视集团)于2009年作为牵头单位,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举办。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作为历年承办单位之一,对2017年度“长沙橘洲音乐节”具有合法承办资格。

二、“长沙橘洲音乐节”未经注册成商标,亦不是企业的名称及字号,其他第三方机构、公司对“长沙橘洲音乐节”不享有知识产权及其他排他性权利。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承办2017年度“长沙橘洲音乐节”或就此与合作方达成的任何合作都不构成对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侵犯。

三、目前流传的企图诋毁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并阻挠 “2017年度长沙橘洲音乐节”正常开展的言论,均构成对长沙橘洲音乐节组委会及长沙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合法权益的侵害,我们将采取相关措施依法追究言论制造及散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