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贷新规要“禁设风险准备金”?别慌,请先学会甄别“增信”

继厦门、广东出台网贷监管地方细则后,北京也将发起行动。

“备案细则(北京市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管理细则)文件预计将会在两会期间发布。”2月20日,一位接近北京网贷协会的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透露,监管方案一直都有,关键是备案细则,目前不方便透露更多。

继厦门、广东出台网贷监管地方细则后,北京也将发起行动。

据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娟介绍,央行目前已发布监管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地方性细则。

“但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互联网金融行业政策的制定是非常有难度的。比如,如何把握‘松紧度’,太紧了不容易促进行业发展,太松了又达不到监管目的。”李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

记者经过对比发现,厦门、广东地方性指引文件的原则、要点和网贷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同时,也都各自表现出地方特色。比如,厦门建立网贷风险预警平台、广州将P2P纳入征信管理系统。

那么,北京网贷细则会有何亮点?

2月20日,有消息称,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2月17日召集部分P2P平台开了个整改会议,当天会议在重申网贷监管办法的同时,还提出了“禁止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这一新规。

有专业人士分析,是因为风险准备金违反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一条,才有被“禁设”一说。

当《国际金融报》记者就这“禁设风险准备金”的消息向北京网贷协会人士求证时,截至发稿,该人士并没有给予回复。

北京某网贷平台负责人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于禁止设立风险准备金的新规定。”

目前行业内一般是要求合作机构(主要是贷款服务机构或者小贷机构)针对业务量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平台自身并无风险准备金。

但该负责人强调,之前一直是禁止平台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自担保的,平台提取风险准备金类似于自担保,是不允许的。

上海某网贷平台负责人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称,风险准备金其实就相当于平台说的“质保金”,即质保服务专款,目前红岭创投、宜人贷、人人贷等多家平台都有类似项目,但是在具体存管方式上各有不同。

▲红岭投资

▲宜人贷

▲人人贷

记者查阅多家平台官网发现,红岭创投每月都会定期公布风险准备金公告,但公告上并无披露具体存管方;人人贷每月都会定期公布风险准备金具体金额,并附银行保证金托管报告;宜人贷每月定期公布质量保障专款服务报告,并在文件中披露部分款项用于购买存管银行理财产品。

“一些平台说有风险准备金,并以平台法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公司账户在银行开了一个活期存款并提供查询,这些 ‘操作性较强’的资金存管方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风险准备金。”上述上海某网贷平台负责人说。

其实,甄别“增信”行为并不难。

易观智库高级分析师李子川指出,“增信是指平台提供担保,若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专款)是客户资金,那么网贷平台不能算是提供增信服务;但如果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专款)是网贷平台的,那么涉嫌提供增信服务。”

李子川表示,按理说,风险计提应该存在,只要确定不为平台所用或归平台所有就好。现在是一些平台以计提备付的名义进行占有,这样也就没有了风险备偿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