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称为“头号毒奶”,蒙牛起诉一微信公号并索赔百万

值得注意的是,《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开头附有“郑重声明”称:本文只针对蒙牛的综艺品味,不针对产品本身。

2月8日,朝阳法院网公告称,因认为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发表《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损害公司名誉,近日,蒙牛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00万元。目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蒙牛乳业认为,该文章直接指明公司名称,并称之为“毒奶”,给公众留下蒙牛是毒奶的印记,造成消费者对该公司名誉及产品声誉的误解,严重损害了公司名誉权及产品的市场声誉。

“企业的名誉权通过企业名称及产品的社会评价表现出来,而丰彩锐远公司在其自主拟定的文章标题中包含了指向清晰的“蒙牛”“毒奶”等词语,足以使公众对蒙牛产品的质量产生质疑或不信任,造成商业信誉、社会评价降低,已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蒙牛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文章,并在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公司名誉,同时索赔损失100万元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

2016年11月13日,微信公号号“文娱后台”上发表了题为《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

值得注意的是,文章开头附有“郑重声明”称:本文只针对蒙牛的综艺品味,不针对产品本身。

公开资料显示,微信公号“文娱后台”是由《Vista看天下》杂志文娱组出品。

企业因不实内容、名誉侵权起诉微信公号,蒙牛并不是首例。近年来,企业与自媒体之间的纠纷呈现高发的态势。

2015年11月16日,万达集团向北京市法院提起诉讼,称“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发布不实信息。万达集团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在2016年3月14日,法院宣判称王健林胜诉,7日内赔偿王健林精神损害抚恤金6万元。

2015年11月25日,阿里巴巴起诉今晚报社、福建省益红大白毫茶叶有限公司,针对其在新媒体刊登不实内容的行为,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分别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2015年,微信公号“芭莎娱乐”发文称人人网将关闭,随后,人人网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2016年12月30日,,朝阳法院认定文章失实,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芭莎星力公司删除并停止传播侵权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23030元。

2016年9月19日,京东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旗下多个微信公众号上炮制、发布有关京东的不实信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