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ABS遇红利,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鼓励发行

这次规划金融行业不再被列入重点发展的第三产业,而金融工具的利用也更加强调创新性和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

《“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下称《规划》)于2月6日由国务院正式下发,首次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小微企业相关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规划》指出,要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其中提到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牵头负责多种金融工具的支持。如综合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多种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创新业务,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和小微企业相关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增强其吸纳就业能力。

此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大数据、交叉信息验证等方式,科学评估还款能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网络平台创业主体和小微企业创业主体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规划》要求,积极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探索符合科创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服务模式,促进更多科技人才就业创业。

对于贫困地区,《规划》指出要研究制定支持产业衰退地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落实财政、投资、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促进产业衰退地区发展接续产业,增强吸纳就业能力。

如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助学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等业务,支持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

此外,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转移,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相比《十二五促进就业规划》,金融行业不在被列入重点发展的第三产业,而金融工具的利用也更加强调创新性和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

根据《规划》,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带动1000万人脱贫。服务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0%以上,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促进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各类劳动者创业创富通道更加畅通,全社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创业成功率明显提升,创业带动创新、促进就业增收能力持续增强。

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适应就业形势变化能力不断增强。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约1.7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5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重达到32%,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状况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