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暂停上海申沃客车等七家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资质

工信部暂停上海申沃客车等七家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资质,并责成上述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整改。

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处理有了最新进展。工信部2月4日发布消息称,暂停金华青年汽车、上汽唐山客车、重庆力帆乘用车、郑州日产汽车、上海申沃客车、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重庆恒通客车等七家汽车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资质。

上述公司均是在去年财政部实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中被查出问题。工信部表示,责成上述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促进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出台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生产销售和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补助,截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34.35亿元。在财税扶持政策推动和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

然而,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推广数量的快速增加,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财政补贴,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造成了恶劣影响。

财政部会同工信部等于2016年初组织力量,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检查发现,一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就提前申报补贴,不少车辆领取补贴后闲置。

2016年12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对苏州金龙客车、河南少林客车、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深圳市五洲龙汽车等四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财政部、工信部对涉及“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标识不符”问题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陆续下达了处理处罚文书,其中对骗补情节最为严重的苏州吉姆西给予“取消整车生产资质”的处罚,这是国家自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以来,第一家被取消生产资质的企业。以上措施,彰显了国家整顿新能源汽车领域“骗补”问题、规范行业发展的决心。

相较于去年四家企业“有牌无车”的现象不同,此次七家受罚企业的违规行为更为复杂。处罚公告显示,金华青年汽车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上汽唐山客车有30辆车未安装电池和电机控制器,15辆车未安装电池,30辆车电池安装不足、5辆车未安装电机控制器;重庆力帆乘用车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郑州日产汽车有88辆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辆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上海申沃客车有79辆车在2015年末尚未安装电池但已开具发票并登记上牌;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119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其中100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重庆恒通客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

严肃惩处新能源汽车“骗补”行为剔除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工信部、财政部等还通过调整补贴政策,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此前的专项核查中发现,部分车型补贴标准过高、企业过度依赖补贴政策、部分车辆实际使用率偏低等问题,对此,财政部、工信部等提出了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方案。一方面,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客车和专用车补贴方法,提高技术门槛,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另一方面,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从2016年起,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由事前拨付改为事后清算,加强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和推广情况核查。

同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日前,工信部修订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要求,提高准入门槛,遏制行业散乱发展局面。

此外,在监督管理机制方面,为严防“骗补”事件再次发生,完善三大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实时调整机制,增加车辆行驶里程与补贴挂钩的考核条件,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情况,提高补贴车型技术条件、适当降低补贴额度;二是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实时监测机制;三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施动力电池统一编码制度,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市场抽样核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来源:上观新闻;作者:刘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