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江西省委为互金风险提案,直言监管机构关系不顺且缺乏协调

对于江西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民盟江西省委会认为,机构内外关系不顺且缺乏有效的协调。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还在推进中,如何防范风险也成为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关心话题。

1月15日,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五次会议在南昌召开,据中国江西网报道,民盟江西省委会一份7招防范江西金融风险的提案引起了关注。

监管机构内外关系不顺且缺乏有效的协调

对于江西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民盟江西省委会认为,机构内外关系不顺且缺乏有效的协调。

民盟江西省委会受访人士告诉中国江西网财经记者,“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存在弊端,监管机构内外关系不顺且缺乏有效的协调。“现行‘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框架下,没有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具备监管市场系统性风险所需要的信息和权威,监管部门之间的行政分割、金融市场分割,导致监管真空、监管冲突、监管重复、政出多门以及协调难等问题,造成监管的评价也不同,致使监管效率低下。”民盟江西省委会受访人士表示,立法依然滞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方面,立法仍然滞后。目前政策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和监管只能作笼统的规范,一些业务尚无具体操作规则。针对银行的支付法规目前至少有60多项,但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规基本没有。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十分严重。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等较为突出,这些不良的现象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很大障碍。”

金融监管方式落后于金融机构的衍生发展

民盟江西省委会受访人士告诉中国江西网财经记者,网上金融交易的“虚拟化”和“普遍化”,使得交易对象、资金的流向难以确定,交易过程也更加不透明,因此习惯于集中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难以预判风险、控制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普及使得社会闲置资金大规模流动,因此传统的金融监管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其资产的实际情况,信息的不对称性造成风险更加集中、变化更加频繁。”

中国江西网财经记者了解到,民盟江西省委会认为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业务的营业空间得以扩大,而金融监管范围也变得更广,然而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十分薄弱;互联网金融交易的无纸化,不仅造成了业务交易无凭证可查,而且账户一般均设有密码,监管部门无法从中获取到准确大量的资料进行稽核审查。

互联网金融监管人员力量不足

民盟江西省委会受访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突出问题是监管人员的力量不足,且基层的监管人员的素质与监管目标要求相比有较大差距。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单纯的“准入性管理”已经不再适合发展迅速的金融市场,以“风险监管”为主要目标的全方位综合监管才是发展的大势所趋。而基层监管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知识更新速度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下的金融监管新要求。

7招防范江西互联网金融风险:

构建多层次的统一金融监管体系

民盟江西省委会认为,要建立以功能监管为导向的监管分工体系。改革以机构监管为导向的分业监管模式,积极推进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结合,并逐步转向以功能为导向的分业监管模式;做实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做实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当借重层级更高的国家法律或国务院令形式来约束,这些规章制度应做到内容详细、操作性强,并明确对违法违规者进行惩戒或问责;进一步细化监管主体。进一步细化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主体,突出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在监管中的作用,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责任和权限;实施差异化的分类监管。监管的重点应从机构监管逐步转向功能监管上,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重点应放在交易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上,对P2P监管重点放在强化信息披露上。

出台规范民间融资的配套政策

民盟江西省委会指出,要尽快完成互联网金融立法。应尽快制定出台《互联网金融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按照不同业务类型明确监管主体,确定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地位;全面落实《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江西省内的实施细则和规范的制定,主要包括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征信管理、金融监管、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完善,使指导意见能落到实处;抓紧制定、公布《互联网金融行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抓紧制定网络借贷备案登记指引、互联网金融资金第三方存管指引以及网贷机构信息和产品登记、披露指引。

改善金融监管方式确保高效监管

民盟江西省委会表示,要建立市场预警和退出机制。加强研究,及时跟踪业务发展方向和业务模式的演变,厘清各种商业模式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建立退出机制,对于达到退出条件的机构或业务坚决使其退出市场,避免引发更大风险;全面依法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领域和整治内容侧重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领域、第三方支付机构、互联网金融广告等领域;大力发展移动金融。从安全可控、便民利民、继承创新、融合发展四方面进一步加强移动互联网金融产业指引和业务监督,防止移动金融业态野蛮生长。

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能力

民盟江西省委会认为,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推动自律组织或行业协会内部形成自律规范,明确业务性质、准入门槛、禁止性行为、行业准入、退出标准等内容,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明确方向;切实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行业披露;降低投资人遭到欺诈的风险,便于外部监管部门或投资人判断机构的管理水平和风险状况;推动建立行业内投诉处理机制,由会员授权协会受理及协调处理投资人或借款人的投诉,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通报。

建设统计监测体系及时报告风险

民盟江西省委会强调,要强化资金监测。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加强对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监测。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和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同时建立广告审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共媒体发布的广告及推介信息进行监测、跟踪和分析,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根据需要及时通报新闻单位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制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谁提供金融产品,谁披露信息”,并对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建立互联网产品和重大风险信息发布平台,对项目资金投向、投资期限、预期收益、潜在风险等情况进行披露,避免金融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遭受财产损失。

加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民盟江西省委会介绍称,还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研究制定全省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措施,积极从中央金融单位引进交流挂职干部。要引进各个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保险等行业高素质人才,提高监管行业的门槛,促进金融监管的水平;大力扩充基层金融"毛细血管"。应当在充实三大行业监管部门基层人员编制数量上下工夫,加强对现有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各类金融活动的研究,该准入的要尽早发放金融牌照,该打击清理的要果断出手;加大对省外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度。对省外优秀互联网金融人才在给予较高收入基础上,提供购房优惠、所得税返还等鼓励政策;搭建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以事业吸引人;积极引进赣籍人才以及其他对江西有深厚感情的人才,以感情吸引人;加大省内高校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增设互联网金融课程,加快引进互联网金融教师,扩大通晓互联网金融的高校毕业生供应;鼓励省内传统金融行业人才学习互联网金融知识,向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转变。

加强互联网金融宣传教育

民盟江西省委会表示,要尽快建立全省范围的、涵盖全体公民和企业的信用体系。重点包括利用大数据加强和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打破数据垄断,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将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纳入到央行征信系统,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共享信息,将传统数据与互联网数据有机结合;加强与金融高端智库合作,打造专业化金融资讯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加大对违法犯罪案例的曝光力度,提升消费者的甄别能力。强化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