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爆料信和财富延期36天仍没有兑付

债权转让虽是国家所允许的,但是到期后不及时进行兑付,在下一个‘接盘者’未出现前,投资人的钱就一直不能拿出。

“36天!从延期兑付到不能确定回款日期,理财顾问说现在得听总部安排。”1月3日,王林(化名)在小P理财APP上留言称,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信和财富”)目前疑似在拆东墙补西墙。

王林告诉凤凰WEMONEY,此前他购买了信和财富的线下理财产品月息通,本应在2016年11月27日拿到回款,但直到现在,这笔钱仍然没影儿。

事实上,自去年10月以来,多家第三方论坛就陆续出现关于信和财富延期兑付的质疑帖。根据投资人展示的由业务员发布的“重要通知”,信和财富根据监管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于之前在信和财富进行线下投资的客户到期之后的回款规则做出调整:自客户投资到期之日起,信和财富为客户寻找债权受让人;转让未成功前,客户持有等待期间收益,转让成功日期最快3个工作日,最晚不超过一个月。

投资人展示的由业务员发布的“重要通知”

(图片来源:网贷天眼)

王林透露,根据业务员目前发布的最新回款数据,信和财富已在陆续兑付逾期款项。“然而,仍有部分项目实际延迟兑付期限超过30天,回款遥遥无期。有投资人去年11月18日到期的月息通,到今天还没安排回款,已经逾期46天。”王林颇为无奈。

王林与凤凰WEMONEY沟通最新兑付情况

回应:延期兑付这个说法不对

公开资料显示,信和财富是集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品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1亿元,股东分别为自然人夏靖和企业法人信和迅捷办公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据了解,信和财富旗下拥有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信和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信和汇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信和汇金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子公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6年6月20日,信和财富因其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过,在7月4日更正公示信息后即被移出。此前的2015年9月15日,信和财富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处以1万元罚款。

信和财富曾两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经更正调整,已移出

2015年9月15日,信和财富被处以1万元罚款

据多家媒体报道,近年来,信和财富在从事线下信贷服务的同时,也大力发展理财业务,并在全国各地设立网点,疯狂扩张业务规模。自2014年5月起,其线下财富端迅速扩张,目前已超过1000多个网点,约有3万人左右的线下理财团队。值得注意的是,信和财富还拥有线上交易平台信和大金融,以及合作网贷平台金信网。

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线下推广列入网贷“十三禁”。基于此背景,信和财富逐渐将线下理财业务转移至线上,理财端业务主要依靠信和大金融和金信网开展。

而此次出现的延期兑付风波,正是因信和财富线下业务转移至线上所引发。根据王林所说,信和财富承诺延迟兑付最晚不超过一个月,但目前部分项目延迟兑付期限却已达到40余天。

凤凰WEMONEY了解到,信和财富此前通过线下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月满盈”、“季度盈”、“双季盈”、“月息通”、“信和通”、“信和宝”,理财期限从30天~24个月不等,预期年化在5.80%~14%之间,起投金额均为5万元。另据王林透露,出现延期兑付的项目主要包括信和通、月息通等。

理财顾问此前展示的信和财富线下理财产品

针对延期兑付等问题,凤凰WEMONEY致电信和财富公关负责人。“关于P2P回款周期,大多投资人都不理解合同条款,P2P债权到期后,赎回转让需要等待时间。我们是按照《出借咨询服务协议》中到期债权转让部分执行,延期兑付这个说法就不对。此外,在债权转让期间,信和财富会支付用户相应利息。”该负责人强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平台对回款周期和收益并不能做出承诺,具体回款周期要看出借人债权转让的时间。

当凤凰WEMONEY要求该负责人提供更多具体信息,其表示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合同条款进行解读,但只能面谈,不能通过微信或者邮件发送浏览。截至凤凰WEMONEY发稿前,并未收到信和财富就此事件的进一步说明。

“债权转让的确是国家所允许的,但到期后不及时进行兑付,并以未成功匹配出借人为由延期,难道在下一个‘接盘者’未出现前,投资人的钱就一直不能拿出?为期1个月的理财合同,最终被动演变为更长的投资期限?”业内资深人士告诉凤凰WEMONEY,现在确有不少平台通过债转模式解决出借端和借款端期限不匹配的问题。但债权到期后,如果暂时未成功匹配到下一个出借人,大多平台会先自行回购,然后再转让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去年7月,信和财富就曾陷入兑付风波。当时,因信和财富盐城分部关闭,有投资者无法找到公司兑付,故拉横幅要求兑付。随后,信和财富方面回应称,该“横幅事件”是由于因客户有买房需求,在信和财富投资未到期提前赎回,对提现收取相关服务费不认可,因而导致上述事件发生。

2016年7月,有投资者拉横幅要求信和财富兑付

(图片来源:网贷天眼)

股东夏靖涉借贷案逾千件

事实上,围绕信和财富的还远不止兑付风波。

不久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夏靖与吴冬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下称“裁定书”)。裁定书显示,作为原告方的信和财富股东夏靖因可能涉嫌经济犯罪,被驳回了诉讼,该案件也被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此外,在夏靖与宋军祥和杨洋的另两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也同样采用了这一说法,指其可能涉嫌经济犯罪。

针对夏靖与吴冬云、宋军祥和杨洋这三起民间借贷案件,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指出,本案虽已以借贷纠纷立案,但审理中发现借贷涉及面极广、资金量巨大,总览审视涉案的巨额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之外,夏靖作为个人,其所涉借贷关系已具有了一定的金融放贷性质,且其巨额资金的来源在民事案件中也无法准确查询。因此,鉴于本案所涉借贷行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而原告所诉的借款是否涉嫌犯罪行为有待刑事侦查确认,故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原告的起诉应当裁定驳回。

《夏靖与吴冬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定书显示,据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统计,仅2016年3月至11月间,该院共受理夏靖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154 件、以债权受让人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87件,借贷总标的额近2000 万元。此外,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案件关联系统查询获悉,2016年1月1日至12月13日以夏靖或北京中和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夏靖债权转让)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1688件;经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国范围内有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的基层法院在已经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夏靖相关案件总数量已超千件。

另据工商信息,夏靖分别是信和汇金公司、信和惠民公司、信和财富公司的股东。

对此,2016年12月29日,信和财富发表《关于澄清网络不实传闻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截止2016年4月,信和财富已完成转型,线下业务转由线上开展。为清理存量,完成转型,夏靖提起了一系列民事诉讼。此外,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仅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而做出的程序性处理,并没有否定夏靖的实体权利。信和财富目前正在与法院等司法机关进行沟通。

针对夏靖或涉经济犯罪事件,信和财富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

曾因涉嫌非法吸存被查,被点名涉嫌非法集资

凤凰WEMONEY注意到,此前据《绍兴日报》报道,2016年5月10日,绍兴市政府投融资咨询类公司“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布消息称,自3月初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绍兴49家投融资咨询类公司被查处,92人被警方刑拘或取保候审,其中信和财富绍兴分公司在被调查之列。此后的2016年5月13日,信和财富在北京召开媒体交流会时也承认了此次被调查事件。

信和财富法务部人员在交流会上称,绍兴警方是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缘由开展调查,没有最终确定,并强调“应该是普查”。据其介绍,2016年5月6日,信和财富在绍兴的两个分支机构,员工18个人都接受了调查,其中有2人取保候审 ,3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被拘留,但目前没有资金被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5年7月22日,大连市政府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通告》,通告中列举了多家涉嫌非法集资的P2P平台,其中就包括信和财富。

大连市政府在通告中列举了多家涉嫌非法集资的P2P平台

大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告中称,以上企业在我市各公园、超市、早晚市场和商场向不特定对象发布各类投资理财宣传资料,承诺年化收益8%~15%不等,经与相关部门核实,上述企业属于普通类工商企业,不具备对社会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牌照和资质,不能建立资金池,不能从事与投(融)资理财业务相关的金融业务,更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公告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高收益、高回报广告,不要被新名词、新形式所蛊惑,不要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