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娱乐时代来临,“IP为王”成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商规”

如果说“渠道为王”是过去实体零售业的一条真理,那么“IP为王”可能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零售新商规。

生活离不开消费,而除衣、食、住、行这些基本的生活消费外,如今文化消费所占据的比重也越来越高。随着国家各种利好政策的支持,文化产业已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企业改制、产业资金扶持、民营资本建立和海外市场的推动,都带动了中国文化娱乐产业的升级。

文化消费勃然而兴

根据近日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CBNData)联合阿里巴巴大优酷事业群发布的《2016中国大文娱产业升级报告——全民娱乐时代的新风向》(以下简称为《报告》)。《报告》指出,我国2015年人均GDP突破8000美元,物质消费的主导位置将逐渐被精神消费所取代,文化娱乐类应用的渗透率进一步提升,仅网络视频领域即可覆盖超7成网民,在PC端人们每月花54%的上网时间在文化娱乐上。

事实上,从美国经验来看,人均GDP达到7000美元左右,文化娱乐消费就会快速兴起,而我国在2013年人均GDP就已经达到7000美元,文化消费已然兴起,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文化娱乐消费已经快速发展,一场全民娱乐时代已经来临。

内容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

根据专业人士划分,文化娱乐在宏观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版权类内容,以电视剧,电影,综艺为主要产品,这部分内容由于投入成本高,参与者多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另一部分是PGC ,UGC类内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媒体,网生内容,他们是内容创业的主力军。

在文化产业投资人许维看来,过去版权类内容的变现方式比较直接,要么是电视台,视频网站为版权买单,要么是观众为票房买单,要么是企业为冠名赞助买单,基本上是轻资产变现的模式。而PGC,UGC类内容的变现则比较复杂,很少有机构愿意为PUGC内容的版权付费,广告是最主流的变现模式,因此,最具野心的内容创业公司普遍都会寻求更加直接的变现方式:付费内容,电商零售,自有品牌商品或服务,而这些业务,其实就跨入了“消费升级”的范畴了。

随着全民娱乐时代的到来,大文娱产业加速变革,推动着自身的不断升级。电视剧、电影、文学作品等现在常常“打包问市”,在内容创作初期就要开始筹划是否要改编成其他的形态以及以什么顺序来改编。在这种情况下,产业开发一体化开始出现并成为主流。《报告》指出,文娱产业上下游服务不断融合,各环节突破单一功能孤岛,变分工合作为“一点多能”。平台向前开发、内容开发辐射后期衍生服务的情况不断增多,围绕内容的综合性、一体化开发成为趋势。

同时《报告》分析认为,全民娱乐时代,文学、动漫、影视、游戏、综艺节目等娱乐形式不再孤立发展,而是通过协同合作,共同打造一个优质IP,构建大文娱产业新生态。同时,这种各业态的打通使得每一个源内容都可以衍生出众多的新内容,有利于整个文娱产业的内容丰富化。

内容成为新流量入口

从另一端来看,移动互联网带来的深刻变革,使得内容分发平台打败门户网站,“内容”取代“位置”成为新的流量入口,这使得消费行业不得不向“内容”靠拢,如果说“渠道为王”是过去实体零售业的一条真理,那么“IP为王”可能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零售新商规。同时,消费升级反作用于内容生产,用户不再仅仅是内容消费人群,还是一个内容传播者、参与互动者,甚至还是一个内容创造者。

据《报告》显示,自2014年起,内容付费规模实现爆发式增长,反映了用户对优质虚拟服务的付费意愿与习惯的形成以及客观环境的成熟,《报告》预测,将会有越来越多人愿意为获取优质内容及体验而支付会员服务费用,平台发展会员的能力将成为促使其良性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内容付费的典型者如“一条”视频,吴晓波频道,罗辑思维。

与此同时,用户传播价值在提升,交流、分享内容已经成为用户习惯。近年来出现的多个爆款内容都离不开用户的传播。更重要的是,用户参与价值在提升,用户围绕内容形成“垂直兴趣社群”。《报告》称专业的PGC内容往往更容易形成这种垂直兴趣社群。

内容生产与消费的变化直接推动了商业模式革新升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内容商业化全方位渗透、跨平台联动放大用户价值、视频成为连接人与商品服务的新入口。

在过去,消费行业和内容生产基本上是不沾边的,对传统的消费行业来说,流量来自线下人流或在线广告,但如今,购买在线广告的成本已经高于通过内容获取流量的成本了。这两年火热异常的“网红经济”就是“IP为王”的现实案例:网红跳过了淘宝首页,跳过了淘宝搜索框,直接向粉丝分发流量,他们就是移动时代的渠道和入口。

事实上,近年来大量的自制、合制内容的出现无疑对植入广告的发展起到巨大的助推作用,因为这些平台拥有大量的用户数据、内容偏好数据,通过这些数据,自制内容可以定制出用户需要的商品信息,从而使内容的接受度更高。

同时,一个娱乐内容往往在视频播放平台、媒体平台、社交平台、商业平台等多个渠道呈现。通过平台间协同,起到扩大曝光范围、增大导入流量、帮助IP养成、强化用户运营、提高数据定位、升级商业场景等效应。

最后,视频成为连接人与商品服务的新入口。《报告》指出,视频具备更好的激活人们消费商品、服务欲望的属性。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将文化娱乐和消费升级割裂开来,必然要面对尴尬的境况:单纯的内容IP可能会“叫好不叫座”,因为广告模式在流量高度细分的时代不会是一桩大生意;而单纯的消费品牌则会找不到出海口,哪怕曾经是知名度非常高的品牌,也会由于流量枯竭而逐步被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