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万应付账款莫名消失,中南建设被指“赖账”

数千万应付账款莫名消失,中南建设被指“赖账”。

一位“仗义执言”股民的举报正让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南建设”,000961.SZ)陷入一场信披争议当中,这位股民不仅指出中南建设财报中突然消失的数千万应付工程款存在问题,他还指责中南建设从数年前一次调整容积率获得了巨额利润,而公司涉嫌隐瞒了这项重大利好。

“我是中南建设的股东,对公司一直保持关注,在关注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些问题。”23日,这位名叫陈善东的股民告诉山东财经报道,其最早发现的问题是一项数千万的应付账款从公司财报中凭空消失。

陈善东说,在2009年至2014年间,中南建设所欠承建商海门大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大生公司”) 应付工程款均在年报和半年报中予以披露,但在其2015年报和2016年半年报中,这项未经兑现处理的应付工程款突然消失不见了。

“欠款”悬疑

山东财经报道查询历年年报发现,陈善东所说确实如此。2009-2014年,中南建设应付大生公司工程款分别为7217.6万元、3335.5万元、4954.1万元、3029.3万元、3785.2万元和1809.9万元,但在2015年报和2016年半年报中,这笔应付款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23日,山东财经报道就此联系到了大生公司负责人闵达,他表示中南建设仍拖欠公司工程款,并且双方仍在就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存在争执,“为什么财报里没显示,我们也不明白原因”。

“本公司聘请的立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应当征询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及销售等事项。下列信息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闵达提供给山东财经报道的一份询证函这样写道,这份询证函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南建设欠大生公司4031万元,另外一份征询函显示公司欠大生公司1809万元,合计共计5840万元,该份问询函的时间为2015年3月5日。

山东财经报道记者发现,中南建设2015年半年报中,公司所欠大生公司应付款为5840.7万元,与这两份征询函的数字一样。也就是说直至2015年6月30日,这笔欠款仍然提现在财报上。

在双方尚处于争执状态的应付账款,为何凭空从财报中消失,陈善东以及大生公司都无法理解。

在媒体披露陈善东的质疑之后,中南建设终于在8日以公告形式回应了质疑。中南建设认为,中南建筑账簿记载仅根据大生公司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数据,该数据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且中南建筑账簿反映的应付款也未对甲供材进行扣除。

中南建筑还算了一笔账,这笔账显示,根据实际对账情况进行调整后,中南建设不仅不拖欠大生公司欠款,中南建设还已经向大生公司超额支付了2400万元。也就是说,为中南建设忙里忙外建设工程,大生公司还得倒贴2400万。

大生公司负责人闵达对此显然并不认可,他表示,“我们也正在走司法程序,讨回工程款。”

重大利好未公布?

陈善东指出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中南建设此前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的一块土地通过调整容积率大幅增加了建筑面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为公司带来了巨额收入,属于重大利好,中南建设并未就此公布。

该位股民提供给山东财经报道的文件显示,2005年中南建设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摘得编号为CR0504的“南通中央商务区及体育会展中心”地块(包括中央商务区板块CR0504-A、体育会展中心CR0504-B、体育会展中心东侧地块CR0504-C三部分)。

合同显示,CR0504-A地块约定容积率不得大于2.5,建筑总面积为133.65万平方米。其提供的多份文件显示,直到到2010、2011年,该地块容积率调高到了3.0左右,建筑总面积达到175.12万平方米.

也就是说,该地块的建筑面积整整多出了41.47万平米。陈善东算了一笔账,如果每平米按照市场价格1.5万计算的话,中南建设将整整获得60亿元的收入。

“中南建设这几年的全年营收大概在200亿左右,60亿绝对算得上重大利好。”陈善东认为,中南建设涉嫌隐瞒了这项重大利好。

不过,山东财经报道记者发现,关于这项建筑面积增加的问题是利好还是利空尚难以定论。因为,按照2012年6月25日南通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新区中央商务区规划指标调整情况的告知函》显示,明确中央商务区指标调 整后增加414741平方米,其中工商银行地块建筑面积增加25000平方米,农村商业银行地块建筑面积增加46267平方米,金石五星酒店增加建筑面积 73095平方米,其他住宅商办等增加建筑面积270381平方米。

也就是说,陈善东所言的CR0504-A地块增加41.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确实属实。不过,山东财经报道记者发现,这份补充协议也显示中南建设以及当地政府存在“以项目换土地”的违规行为,而这一行为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这份《补充协议》写到,2010年南通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对于已落户CR0504-A南通中央商务区内的工商银行和拟入驻的市农村商业银行大楼新增建筑面积,免予补缴土地出让金;金石五星级酒店增加建筑面积免缴土地出让金;中南公司应按新增27.67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中央商务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楼面单价1119元∕平方米作为补缴单价,考虑到容积率增加主要是通过提高建筑高度实现,项目建设成本相应增加,因此参照周边已经市政府同意的类似项目做法,按八五折计算中南公司的补缴土地出让金额。

按照上述决定计算,中南建设将合计被免掉的土地出让金高达2.07亿元。不过,中南建设将必须投资建设南通体育会展中心项目以及南通国际会议中心。

也就是说,中南建设减免2亿元的土地出让金的代价是代建两个大型建筑。

“这是典型的以项目换土地的行为,早些年已有文件规定明令禁止。”一位律师告诉山东财经报道记者,国办发 〔2006〕10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或以土地换项目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擅自减免国有土地出让金的行为要受到追责”。

不过,针对这项证据扎实的质疑,中南建设的回应显得避重就轻。

“南通中央商务区从2008 年开始着手规划调整,本公司于 2009 年才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且虽然最终规划变更导致容积率及建筑面积的增加,但由于建筑面积的增加主要来自于建筑物高度的增加,相应的建设成本、土地出让金的支出也大为增加,未构成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利好。”中南建设的回应仅就“重大利好”质疑进行了回应,而对“以项目换土地”存在的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并未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