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

13家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已于今年5月成为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

今日,中国证监会公告称,《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已于近日发布。

蓝鲸基金查阅资料发现,在今年5月份,中国证监会就根据《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要求,完成了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命名工作,并在京召开投资者教育座谈会,正式向东北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华福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华泰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历道证券博物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基地、万科投资者教育基地、广发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网站、新华网投资者教育服务基地、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投教网、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之家、中金所期货期权学院13家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授牌。

以下为公告全文:

近日,我会正式发布《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首批投教基地自今年5月份正式命名以来,运行效果良好。无论是实体基地接待的现场投资者,还是互联网基地的访问用户,均呈现量多且持续上涨的态势。目前各基地已基本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宽领域的投教体系,能够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差异化需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资者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广投教基地的建设运行,我会在总结首批基地运行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投资者的需求,制定了《指引》。《指引》在保持首批基地申报文件框架、体例及主要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和完善了以下内容:

一是申报命名的基地类型在证监会命名的国家级基地之外,增加了我会各派出机构命名的省级基地,待省级基地命名后,再开展国家级基地申报命名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级基地建设标准。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了投教产品数量、网站访问量和信息量等标准,增加了基地运行时间、投资者满意度调查等要求;

三是参考国家级基地标准,制定了统一的省级投教基地申报指引。

下一步,我会将适时对各投教基地开展考核检查工作,建立有进有出、能上能下、动态调整的考评机制,确保投资者能够通过投教基地这种一站式的教育场所,集中、系统、便利地获得规范、实用、优质的教育服务。同时希望有更多的市场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投教基地建设工作,通过大家的努力,真正地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6〕36号

现公布《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12月22日

《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详见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

附《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如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612/t20161223_3082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