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最新进展:丁宁等26人提起公诉,最晚明年10月结案

e租宝最新进展,丁宁等26人被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最晚明年10月结案。

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与之前北京市检察院发布的公告相比金小鲸(id:lanjinghj)发现,“e租宝案”犯罪嫌疑人中有1人罪名从集资诈骗罪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8月16日北京市检察院发布的公告,“e租宝案”中有丁宁、张敏、丁甸、彭力、雍磊、侯松、许辉、杨翰辉、刘曼曼、刘静静、朱志敏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谢洁、王之焕、李倩倩、杨晨、姚宝燕、齐松岩、杨翠致、宗静、张传彪、刘田田、王磊、路涛、张平、丁如强、高俊俊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检方对“e租宝案”提起公诉,也意味着侦查阶段结束,进入诉讼阶段,按照刑事诉讼法,这一阶段最长可达10个月,这也意味着,e租宝一案最晚会在明年10月左右结案。而投资者苦等的资金返还工作也将在结案后开展。。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审最长时间为6个月。具体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有不服上诉,二审最长不超过4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