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互金不应严打,网贷应归口工商局监管

徐建提出,在8月24日之前的不合规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享有豁免原则。

网贷监管要破除投资人保护、十七部委监管不如统归工商总局监管、所有互金平台都应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12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徐建在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和网贷之家联合举办的,2016互联网金融合规化发展高峰论坛暨第五届中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峰会上发表了自己对互联网金融的十个观点,各个“语出惊人”。

1.专项整治要破除严打思维

徐建认为,监管层要破除保护投资人就是维稳的误区。尤其应该注意到,对于一些非法吸存的举报,往往是借款人,公安出手打掉了平台,就不用还钱了。现在的情况是,借款人要拆平台,投资人要保平台。其次,互联网金融仍是新生事物,它的优越性还没有完全展现,一旦严打,行业恐变成几家巨头垄断,无法形成梯队的互金行业会很可悲。此外,互金企业是响应国家“双创”和“互联网+”的号召来创业,他们失败或者出了问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企业和监管都负有责任,严打企业是不公平的。

2.整治应遵循法无溯及力的原则

今年8日24日,四部委《暂行办法》才正式规定了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如十三个不准、要备案、要领证、要银行存管、要限额等。法学理论有一个定律,即法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也就是说,对法律颁布之前的行为不应追究。徐建提出,在8月24日之前的不合规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享有豁免原则。

3.刑事打击应以行政处罚为前提

应当注意的是,“非法吸存罪”在法理上为“法定犯”,是立法者人为规定的犯罪。徐建认为,中外法律大都给予这种“法定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就是先行政处罚,如再犯就进行刑事打击。

由此,针对非法吸存有20万30人就构成犯罪的规定,徐建表示,这种规定总有一天会被扔至历史垃圾堆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就构成非吸。

所以国际上通行的原则,首先要给予行政处罚,如果再犯,第二次才给于刑事处罚。

4.整治工作完成期限为2017年10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的《互联网金融整治实施方案》是今年10月13日正式颁发,但《实施方案》的落款日期是4月12日。此外,4月16日已有网传版的《实施方案》。徐建建议监管部门应该明确整改期限,并放得长一点。其分析指出,一个互联网金融企业要调头,要整改,要备案,要发证,最后还要托管,在明年1月肯定是完成不了的。

5.金融办备案不应该成为批准

虽然网传的《备案登记指引》声明备案不构成对机构的増信,但由于《备案登记指引》明确规定对需要整改的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才能进行备案登记,因此,金融办的备案登记无疑会打上为被整改企业“背书増信”的印记。另外把这个任务加给金融办,也是强人所难。金融办本身是政府的一个协调机构,它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它没有处罚权也没有执法队伍,不能发文处罚。

6.十三条红线应部分转为黄线

《暂行办法》规定了十三条红线,不应该都是高压线。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创新发展的过程,监管部门不应该一刀切。徐建建议,部分红线转黄线,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

7.十七部门监管不如归口工商局监管

这次整治工作由十七个部门联合发文,堪称我国立法史上的奇迹,且不说党政不分,司法行政不分,就说“三个和尚没水吃”,也必然导致监管效率低下,企业找不到北。徐建提出,《暂行办法》既然规定了网贷企业是“纯平台”,就应同房介、婚介一样属工商局管,在经营范围核准增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就可代替金融办的备案登记,不合规的工商局就可以不核准,更主要的是工商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有执法权限和执法队伍,不怕行政诉讼。

8.互金企业应强制加入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也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缓冲器,应该发挥其行业监管的作用,应该像律师协会一样,所有律师强制入会,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都应该强制加入互联网金融协会,接受管理和奖惩。此外,徐建指出,加入协会的成员单位,都是真金白银投入这个行业,由他们来制定行业规则,剔除害群之马,这个行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9.尽快建立互联网金融中央数据库

徐建认为,行业需要国家提供一个征信系统为互联网金融业服务,这将会大大的减轻企业的重担,提高工作的效率,这是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长远发展应尽的义务。他还隔空呼应马云最近的一次公开发言,“没有大数据的互联网金融是胡说八道。”

10.尽快建立问题平台退出机制

数据显示,从今年10月份累计退出的已经3400家,现在每月退出100家,仅存2400家。退出去的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全身而推的,一种是被迫打退的。徐建认为,参与互联网金融的人,不应该落井下石,应该让它有一个很好的归宿。现在流行语,活下来就是胜利,活下来就是硬道理。这应该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当下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