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首次发行地方债,外资行首次参与承销

上海自贸区首次顺利发行地方债,中标利率为2.85%。

2016年12月8日,上海市财政局首次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在上海自贸区顺利发行30亿元3年期地方债。中标结果显示,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踊跃,投标倍数达到2.78倍,中标利率为2.85%。其中,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等3家外资银行中标1.8亿元,这是外资银行首次参与我国地方债承销业务。

地方债在自贸区发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地方债发行办法、加快自贸区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发展我国政府债券市场、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等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拓宽地方债发行渠道,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等参与地方债投资,促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另一方面,有利于丰富自贸区优质人民币资产品种,增强自贸区金融市场对区内及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此次上海自贸区地方债主要面向已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及境外投资者发行,在上海自贸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交易流通。为保障债券发行工作顺利开展,前期,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就在自贸区发债相关制度安排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导上海市财政局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及时批复同意上海市财政局在自贸区发债申请。上海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积极引入外资法人银行加入地方债承销团,保障了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本次债券发行情况,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下一阶段在自贸区发行地方债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