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未来若央行发行数字货币需修订刑法及金融领域法律法规

专家们认为:纸币消失还是需要比较长时间的,而如果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现行的法律法规还需要破冰。

随着央行筹备建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招聘“数字货币研发技术人才” ,人民币似乎很快就要告别无纸化时代。专家们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纸币消失还是需要比较长时间的,而如果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现行的法律法规还需要破冰。

数字货币近了

今年1月20日,央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表示已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央行在该会议上透露,事实上,从2014年起就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定义,虚拟货币是非央行、信用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货币替代物的价值的数字表现。

而目前央行推出数字货币尚无时间表。

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央行科技司副司长兼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姚前近日对媒体表示:“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未来有望在票据市场等相对封闭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但推出暂无明确时间表。”

姚前略显疲惫,“我们每天都在讨论和推演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加班是家常便饭。筹备组人员中既包括技术专家,也有金融领域专家。”

法律屏障

据法制日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金融研究专家邓建鹏表示,在央行力推数字货币,并不意味着纸币马上会消失,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纸币在中国消失还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三五年内纸币彻底消失是不可能的”。

邓建鹏还表示,未来如果央行开始发行数字货币,现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规章需要进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邓建鹏说,发行数字货币后,原有人民币这种载体就不复存在,上述规定“可能也不适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邓建鹏表示,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很显然数字货币无法适应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印钞、人民币回收等活动,随着数字货币的发行可能也不存在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将失去规范的对象,亟需修改。

在规章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也将失去规范对象。

邓建鹏还建议说,随着数字货币替代纸币和硬币两种载体,针对有形人民币的刑事犯罪现象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犯罪种类,“刑法也需要做相应修订”。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法制日报》表示,除了法律法规,还有金融监管政策、金融基础理论也将发生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