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财经》高胜科文章涉嫌虚构,东北村庄没有“礼崩乐坏”

少数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损害了新闻队伍的形象和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新华社沈阳2月25日电,父亲濒死儿子却用低保金“行乐痛快”、农妇组团“约炮”、媳妇骂婆婆“老不死的东西”、低保夫妇不顾儿子常年酣战牌桌……春节期间,一篇题为《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丨返乡日记》的文章经微信、微博转发,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面对各种终端上描绘的那座“礼崩乐坏”的东北村庄,人们在转发讨论中将信将疑:心目中的乡土中国真的凋敝如斯吗?

真相如何?记者深入事件发生地调查,发现“返乡日记”并非“返乡之作”,文中描绘的礼崩乐坏的“时间、人物、地点都是虚构的”。

记者从辽宁省委宣传部获悉,此文为虚构杜撰。

“返乡日记”非“返乡之作”,村民:“我们快委屈死了!”

2月14日,一篇名为《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丨返乡日记》的文章在《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发表。作者高胜科在文章开头写道:“我要写的故乡杂记却显得些许残酷和悲戚,可惜这并非杜撰虚构,而是真实的写照。”“我的故乡如此沦陷的方式,以及这首难唱曲的哀婉程度,都显得荒诞不经。”文中描绘种种触目惊心的事例,一时间在网上引起热议。

2月23日,经过一条被积雪覆盖的土路,驱车颠簸1个多小时,记者于傍晚6时多来到了高胜科的老家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小东沟村。

这个地处大山深处的小村子,常住村民90余户,470多人,现已被合并更名为宝石村。高胜科60多岁的舅舅、舅母等十余人,见到记者,一开口就说:“我们快委屈死了!”

高胜科的表弟鄂国玉告诉记者,自己看到了这篇文章后非常震惊。“虽然他没有点名字,但是文章有配图,一眼就能看出来是谁家的房子”,“里面写的都是假的,都是一点影子都没有的事,干嘛埋汰(抹黑)我们?”

高胜科的四舅鄂立华对记者说:“高胜科今年春节人在北京,根本没有回家。他一年到头都没来过。家里情况都不知道,怎么说我们都不孝顺?”

鄂国玉说,村民都知道“想走出大山只有读书一条路,哪可能随便让孩子辍学?”

高胜科的姑舅嫂子刘东月说,现在一提小东沟村,旁边村子的人都说“那村老多破烂事了”,还说“就是组团约炮的那个村”。高胜科的舅母马凤兰非常不解:“高胜科也是从小在这个村里长大的,他咋能那么抹黑自己的家?”

据了解,2016年春节假期,《财经》杂志社要求记者返乡,每人写一篇返乡日记,高胜科便上交了此文。

高胜科在与新华社记者电话沟通时表示,他写的是新闻稿,文中的情况是他多年积累的真实情况,并不是编造的。但他的说法和村支书的说法大相径庭。

文章引起社会关注后,小东沟村党支部书记程显英与高胜科通过电话,高胜科承认“我这个春节没回去”,这篇文章“时间、人物、地点都是虚构的”。

高胜科向村支书解释:“我想写乡村的现象,不是一个新闻报道,时间、人物、地点都是虚构的,每个人不要往里面对号啊。是写随笔,又不是写新闻报道,跟他们(指村民)解释一下吧。”

村支书问他写这篇文章是不是为了挣钱。

高胜科说:“挣什么钱?我们单位组织每人写一下家乡,上网就捅咕出来了。我写的像春秋笔法一样,像小说一样。”

对于文章提到的婆媳不睦、儿子不孝、赌博猖獗等问题,高胜科说:“大家如果对号入座,有这样的情况就改改,更好了”。当程显英问他为什么要写妇女组团约炮,他说过几天舆论淡了就好了,并让村支书“帮着安抚一下”,还说“知道这样我就不写了”。

虚假报道,“吞没”的不只一个村庄

一个媒体人的假期“作业”,变成涉嫌虚构的新闻报道;一个原本隐藏文中的低俗细节,成为轰动网络的文章标题;一个微信公众号的“填版”之作,成为点击量惊人的话题……从中可以看出,一则虚假新闻对媒体公信力、网络舆论环境、社会生态都会造成不小的损害。

上海《新闻记者》杂志已连续14年推出年度十大假新闻评点,在2015年的假新闻榜单上,不乏“众人围观裸女跳河”、“最高法院急令枪下留人”等夺人眼球的标题、内容。一些追求轰动效应的新媒体成为不实新闻、虚假新闻的首发源头。

《财经》杂志编辑部门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高胜科的稿件是通过《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又因为处在春节假期,相关审核就没那么严了。

“每年春节,农村就出新闻。个别记者受情感因素激发酿成一个凋敝的故乡,有失客观全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张涛甫说。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不是文学故事,不能因为是微信公众号就降低专业要求。”张涛甫说,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传统媒体要讲导向,新媒体也要讲导向。互联网语境中,博人眼球的内容很容易“标题党化”,只会满足少数网民的低级趣味,社会影响很坏。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也有“公序良俗”

我国为遏制不实报道、虚假新闻,出台了各种规定。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新闻记者使用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违反规定将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其新闻记者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新闻出版总署专门下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对新闻报道规范进行细化,规定新闻记者“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凭借主观猜测改变或者杜撰新闻事实,不得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要求新闻机构坚持“三审三校”,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

少数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损害了新闻队伍的形象和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张涛甫指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记者绝不能人云亦云,必须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这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和要求。新闻舆论工作应该“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曾表示,互联网也有“公序良俗”,网上不能发布虚假信息;转发信息时不可以添油加醋、歪曲原始信息。

“公民有言论自由,但被报道者也享有人格尊严,都需要保护,我国的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利用网络作为侵害他人的手段。不能强调你的自由,就牺牲我的尊严。”洪道德说。(来源:新华社 记者 李铮、彭卓、马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