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内部通报:五大问题“管窥”银行票据风险

频发的票据案主要反映出部分机构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改革不到位、同业票据业务风险管理薄弱。

蓝鲸银行频道8月26日文:据《澎湃新闻》获悉,银监会办公厅日前内部通报了近期对于同业票据业务的检查结果。频发的票据案主要反映出部分机构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改革不到位、同业票据业务风险管理薄弱。

该通报称,2016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票据业务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银监会点名其存在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违规保管实物票据、违规开立同业账户、违规进行资金划付的五大问题。

据公开资料,今年爆发的票据案件涉及的银行包括宁波银行(32亿)、农业银行(39亿元)、中信银行(9.69亿)、天津银行(7.86亿)以及工商银行被虚假材料骗签13亿电子票据案等。对此,今年以来,央行、银监会就多次就票据业务问题要求展开自查或排查。

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而同业票据业务是指银行间的票据转贴现业务。今年以来爆发的票据案件大多发生在同业环节,在非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票据直贴业务上并不多,所以据分析该份文件专门针对同业票据业务进行通报。

根据通报,银监会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问题一: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对不能通过金融交易市场进行电子化交易的同业业务,总行专营部门违规进行转授权,委托分支机构代理开展非操作性事项。

问题二: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开展业务时,使用分支机构公章、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由分支机构承担法律主体责任。

也是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度,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

问题三:违规保管实物票据。银监会发现:未严格执行票据实物清点交接登记、出入库制度、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双方未在交易一方营业场所内逐张办理票据审验和交接,导致票据提前出库,票据资金同时悬空。

问题四:违规开立同业账户。开户银行未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导致不法分子冒充银行人员,利用虚假资料,开立虚假账户进行同业业务往来。

问题五:违规进行资金划付。票据转入行未将资金划入票据转出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准备金账户或转出行在本行开立的账户,导致资金流入由票据中介掌控的票据转出行在第三方银行开立的账户。

面对纸票市场风险“顽疾”,以及2016年以来接连发生的票据案件,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用2年-3年的时间取消现行的纸质汇票,通过电子汇票系统、网上清算系统降低票据业务和资金清算当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