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今起实名认证 年度最高限额20万元

第三方支付今起实名认证,年度最高限额20万元,而网银和快捷支付暂不受《办法》约束。

蓝鲸银行讯 今天开始(7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生效,未完成实名制用户将无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投资理财操作,且年度最高限额20万元。央行人员表示,网银和快捷支付暂不受《办法》约束。

根据《办法》实施规定,账户分三类。I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认证客户身份信息,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对应的付款限额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的限额。该类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小额、临时支付。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账户终身额度就1000元。

II类和III类账户的客户实名认证强度则相对较高,需要分别通过至少三个、五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其中,II类账户的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III类账户的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20万元,仅有这类账户使用余额才能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员告诉蓝鲸银行:“实名制实施初期只对部分用户会影响。主要根据账户身份信息的完善程度不同,将会影响账户部分功能的使用,并且通过余额进行付款的额度也会有所不同。”

据了解,从今年4月份开始,支付宝系统对未实名制的用户短信、支付宝App消息、操作页面提示等方式通知用户。而且新规影响的只是余额支付的额度,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蚂蚁花呗等其他方式进行支付的话,并不会受影响。

同时,拉卡拉、快钱等市场份额占有率较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向蓝鲸银行表示“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目前各项工作均处于稳步推进中”。

央行相关人士向蓝鲸银行表示,该《办法》是针对非银支付机构,主要集中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并不是媒体所报道只针对支付宝一家。提到的10万、20万元年累计额,以及1000元、5000元的单日累计限额,都仅正对个人账户“余额”付款交易。而网银、快捷支付不受限额约束。

在央行答记者问中,央行负责人认为,“只有实行实名制,才能更好地保护账户所有人的资金安全,也能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