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深化银行保险业改革、开放,有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

银保监会表示,将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商业车险和意外险定价机制改革,完善巨灾保险制度。

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文件,表示监管部门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加强对银行业保险业的监管,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具体来看,银保监会表示,将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股东穿透监管,重点整治隐形股东和股权代持等违规行为,严格约束股东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不当干预行为;持续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聚焦主业、回归本源,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银行保险机构体系。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商业车险和意外险定价机制改革,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有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保险业。

数据显示,目前,已批准设立17家民营银行,总资产6373.6亿元。民间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及中资保险公司占比分别达到43%、83.5%和49%,在城商行占比已超过一半。

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也将不断拓展。银行保险业目前已研究制定并发布实施15条银行业保险业开放措施。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放宽至100%;放宽外资机构和业务准入,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降低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门槛。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同时积极拓宽外资参与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与途径;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监管要求等。两年来,共批准设立9家外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以及54家分支机构,批准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共计257亿元。

此外,银保监会表示,将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稳步发展民营银行,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

同时探索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兼并重组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探索高风险银行保险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变化和我国发展战略需要,研究推进新的对外开放举措,同步提高开放条件下风险防控能力和监管能力,着力提升银行业保险业全球竞争力,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高水平开放新格局。(蓝鲸保险 石雨)